【南丫海難】運房局指17名海事處人員涉行為失當 已交警方調查

撰文:文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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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造成39人身亡的南丫海難,觸目驚心。運房局局長陳帆今(7日)以書面回覆立法會指,運房局内部調查小組在2014年初完成調查工作,確認有17名包括已退休的海事處人員,在執行職責時涉嫌行為失當,已交予警方作刑事調查。公務員事務局亦按律政司的法律意見,以及紀律程序採取跟進行動,包括作出紀律處分。

17名涉事海事處人員涉行為失當 已予警方作刑事調查

海泰號和南丫4號兩艘船隻於2012年,在南丫島附近水域相撞,造成39死92人受傷。運房局局長陳帆今(7日)以書面回覆立法會指,運房局内部調查小組在2014年初完成相關調查工作,包括海事處人員就南丫4號執行職務時有否行政失當及失職等。

表面證據顯示,有17名包括已退休的海事處人員,在過去執行關於「南丫四號」的職責時涉嫌行為失當,隨後運房局將内部調查報告分別轉交公務員事務局作紀律程序跟進,以及予警方作刑事調查。而公務員事務局已按律政司的法律意見,以及紀律程序就每宗個案採取跟進行動,包括作出紀律處分。

海泰號事故前年檢無發現違規 惟政府接手跟進卻發現部份不符合要求

海事處自海泰號於2002年啟用至事故發生期間,均有每年檢驗海泰號。年檢時並無發現任何事項違反相關規定,包括適用於本地船隻的《商船(本地船隻)(安全及檢驗)規例》中規管船隻構造,以及維修等安全要求的規定。

然而,政府在跟進事故的過程中,發現有部份第I類別的船隻沒有完全符合當時法例要求,如當時部份第I類別船隻,因其驗船證明書沒有清晰顯示船隻的救生衣、漂浮救生索及自亮燈配備而不符合相關規定要求。但根據海事處資料顯示,有關的情況已被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