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案】美國陪審員由12人組成 每日津貼低過最低工資

撰文:呂樂謙
出版:更新:

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涉嫌賄賂非洲國家官員的案件,將於美國時間今年11日26日在紐約南聯邦地區法院開審,當地法庭將會選出12人組成的陪審團審以決定何的命運。
有別於香港的法庭,美國法庭的陪審團,除人數較多外,他們亦要達一致裁決,才能把被告定罪,他們退庭商議後,不用像香港的陪審團要「與世隔絕」地商討,期間可以回家,或到酒店休息。當陪審員是公民責任,惟在美國當陪審員,不但不獲僱主支薪,政府發給的津貼每日只得50美元(約313港元),比當地的最低工資還要低,這方面,香港的陪審員就較幸福了。

很多人聽到做陪審員都怕,但其實在香港當陪審員已十分幸福。(視覺中國)
+8

美港陪審員的資格要求大致相同

美國與香港擔任陪審員的資格大致相當:陪審員由抽籤形式選出,只要年齡符合標準(美國:18歲;香港:21歲至65歲)、為當地居民(美國陪審員須為美國公民)、語言能力足以進行溝通及明白法庭程序、精神健全而身體情況合適擔任陪審員則可擔任陪審員。

美國額外規定曾因嚴重罪行(Felony)被定罪的人不能擔任陪審員,而香港《陪審員條例》則只規定陪審員需品格良好,但未有說明有案底的人不能出任。在美國和香港兩地擔任陪審員後,一般情況下兩年内均不會在被傳召。

香港陪審員津貼遠高於美國

相對香港陪審團每天可獲725元津貼,美國陪審員聽審的日子,其僱主可當他們放無薪假,亦不用支付他們薪酬,但陪審員可從法庭領取津貼,除非他們是聯邦政府的職員,才可以領薪代替。

然而在美陪審員的津貼,每天僅得50美元(約313港元),若審訊多於10天才獲每天60美元。美國的最低工資為時薪10至15美元,陪審團聽審一天動輒要5至6小時一天,津貼或比最低工資還要低。但其實這津貼金額是已經調整的價格,他們原本每天只有40美元,因被指太低才在2018年的財政年度提高。就津貼而言,香港當陪審員實在幸福多了。

何志平面對8項罪名,每項均要12名陪審團達成一致裁決,才能把他定罪。(網上圖片)

商討未果可回家

至於在商討裁決上,香港的陪審團一旦退席,便要與外界隔絕,不能與外界通訊,手機電腦等亦要交法庭書記保管,並由法庭安排他們的食宿,直至達成大比數或一致裁決為止;在美國卻不同,如果退庭商議超過一天,美國陪審員可自行選擇於法庭安排的酒店留宿或,回家休息,但他們要達致一致裁決,才能把被告入罪。

首人入房分分鐘變首席陪審員

至於陪審團被選出後,要選出首席陪審員,其職責如「班長」,會代表成員與書記和法官溝通,並在庭上宣讀裁決。香港法庭的審訊中,法官會叫陪審團自行決定;根據美國司法機構網頁的資料,美國在這方面沒有特別設限定,法官或會叫陪審團自行推選,亦可以由法官決定,甚或看誰第一個入房,便自動成為該審訊的首席陪審員,但以何種方式選出,仍是由法官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