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案・01紐約直擊】何穿紫色中山裝出庭 現開始遴選陪審團

撰文:鄭嘉如 朱幼麗 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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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自去年被捕,他面對8項涉貪及洗黑錢等罪的案件,在紐約時間11月26日開審,控辯雙方先選出一個12名成員的陪審團,若案情順利,控方稍後完成開案陳辭後,便會開始傳召證人作供。而被捕後一直被囚禁的何志平,已申請得出庭衣物,並穿上紫色中山裝整整齊齊地出庭。何志平比被捕時消瘦,衣服亦很鬆動,入庭時有向記者微笑。今早55名候選陪審員已開始遴選,有部份因個人理由已獲豁免,下午繼續。
記者:朱幼麗、鄭嘉如 紐約直擊

何志平案首日正式審訊,他身穿紫色中山裝出庭,與以往身穿囚衣不同。(美聯社)

早已申請得三套西裝

何志平自去年被捕後,便一直還押紐約大都會懲教中心,每次出庭亦只穿上囚衣。他上周已向法庭申請,要求審訊時所穿的衣物,包括3件西裝外套、3件恤衫、2條褲、6對襪、1對鞋及1條皮帶,並獲法官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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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程序與港大致相同

何的審訊進程,相信與香港一般刑事審訊無太大分別,控辯雙方會先選出12名成員的陪審團,律師預料兩周或再多兩至三天可完成程序,之後會由控方作開案陳詞。預料控方的開案陳詞只需半小時已可完成,辯方15分鐘,控方之後會開始傳召證人,惟證人名單或會至開審後才會知曉。

美國的司法制度與香港大致相同,所有被告都會先被假設無罪,舉證責任在控方,被告出庭抗辯與否可自行決定,雙方亦可傳召專家以支持論點。證人傳召完畢,律師可作陳詞,之後由法官向陪審團作解釋控罪,再由陪審團退庭商議。

陪審團或被問對本案人士的認知

控方為求確保審理本案的陪審員能公平審案,早前已向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法庭向候選陪審員作出一些提問。控方認爲,法庭應詢問陪審員有關他們對與本案人士的認知,包括本案被告何志平、控辯雙方的律師或有機會會被傳召的證人。法庭也應詢問陪審員有否曾對乍得、烏干達、中國包括香港四地的政府、社會和來自四地的人持有很正面或很負面的感受。

何志平多次申請保釋,都只是穿囚衣出庭。(美聯社)

看報刊習慣及消閒活動也會被問

控方除了要求法庭提問陪審員與本案直接有關的問題,也要求法庭提問陪審員自身的背景問題。控方不但要求每名候選陪審員提供受僱資料,也要求他們提供配偶的及在職子女的受僱情況。控方更要陪審員告知日常看甚麽報紙、雜誌和電視,以至他們的嗜好及消閒活動也可能被問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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