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L案】覆核律政司決定有案可尋 郭卓堅稱決定去馬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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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洲覆核王」郭卓堅不滿律政決定不會就UGL事件起訴前特首梁振英,日前提出司法覆核,他今(19日)於高等法院外見傳媒,指律政司宣布不起訴當天只收到廉署電話通知,故向廉署要求正式文件,現可證明他確實為持分者,要求法庭覆核律政司的決定。郭又指,質疑律政司決定而提司法覆核並非無先例可尋,過往也曾有成功案例,最終亦促使律政司重新考慮及作檢控。

指律政司只以電話通知

律政司以證據不足及沒有利益衝突為由,決定UGL 事件不起訴前特首梁振英,郭表示早於2016年已向廉署投訴UGL事件,惟律政司宣布不決定檢控當天,只收到廉署電話通知,而同樣就UGL事件舉報的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及尹兆堅卻收到書面通知,郭為怕法庭「搬龍門」,向廉署索正式文件,證明自己為持分者,要求律政司重新考慮有關決定。

覆核律政司決定有先例可尋

郭又舉出案例指,2015年曾有一宗男僱主涉非禮菲傭案件,律政司起初以證據不足為由不作檢控,但菲傭提司法覆核勝訴,律政司及後起訴該名僱主,最後僱主更被定罪及判監,郭認為本案有類同之處,故決定提覆核。

案件編號:HCAL2882/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