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舍女院友如廁未鎖門 男工藉機闖入兼上下其手 認非禮囚8月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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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院舍男工,見患有精神分裂的女院友如廁時未有鎖門,即推開門並對女病人上下其手。女病人翌日向父親投訴而揭發事年。男工早前承認非禮,案件今(28日)在西九龍法院判刑,裁判官直斥被告利用受害人的信任,借兩人單獨相處之機侵犯對方,認為需判以阻嚇刑期,判被告入獄8個月。

被告余國華在西九龍法院承認非禮患有精神分裂的女院友,被判囚8月。(資料圖片)

被告余國華,66歲,承認一項非禮罪,指他於去年11月20日在大角嘴一間院舍內非禮34歲的女事主。

摸胸10次兼指觸下體

控衣案情指,女事主當時正在如廁但未有鎖門,被告突然推開門,並看見事主褲子脫至膝下。被告即伸手撫摸事主胸部10次,及以手指觸碰其私處數次。事主翌日告知父親揭發事件。

求情稱是好爸爸兼好丈夫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因一時衝動而犯案,重犯機會低。被告亦是一位好爸爸和好丈夫,熱心幫助家人和養育子女。被告無刑事紀錄和不良嗜好,患嚴重糖尿病,加上此案已經纏繞被告近一年,令他飽受壓力,故希望法官能輕判被告。

官:精神不健全人士需受保護

裁判官判刑時直言,女事主為精神不健全人士,需要受到社會的保護。被告身為她的照顧者,卻利用事主對他的信任,借兩人單獨相處之機侵犯她。法庭有需要阻嚇社會其他有機會犯同類案件的人士、表達社會對此類案件的厭惡和照顧受害者及其家人的情感傷害,考慮被告的求情因素等,最終判被告入獄8月。

案件編號:WKCC 501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