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分析】土供組倡局部收粉嶺高球場 隨時變「周永新2.0」?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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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於剛過去的除夕(12月31日)向特首林鄭月娥提交最終報告,簡介土地大辯論結果,勾出8個優先選項。小組主席黃遠輝稱,報告足以反映主流民意,寄語政府不要選擇性執行選項。然而,對於佔地172公頃的粉嶺高爾夫球場,小組只建議收回粉錦公路以東32公頃用地,餘下140公頃再議,被外界質疑過於保守。
其實土地小組自成立以來,長時間接觸各持分者,在強烈的矛盾中整合意見,本身就兩面不討好,要同時承受各方批評。但大家需要留意,小組的報告充其量是「研究報告」,是由政府外判出來研究土地選項,並非「官方文件」,政府不一定要跟足。真正對粉嶺高爾夫球場去留有關鍵作用的,是由民政事務局牽頭的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政策檢討,預料報告將在1月或2月間公布。
民政局主管體育事務,外界相信局方報告定必傾向保留高爾夫球場。而這就難免形成一個尷尬現象:涉高球場去留議題有兩份不同的報告,政府官方的報告料較傾向保留。兩份報告的意見一旦「炒車」,政府會參考土供組的「外判」報告?還是「親生仔」民政局的報告?說到這裏,自然難免令人擔心,一論「土地大辯論」淪為口水大龍鳳,甚至成為「周永新2.0」。

↓↓ 回顧土地大辯論經典場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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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角度」必然得出「體育結果」

民政事務局去年3月開展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政策檢討,預料會在今年1月或2月提交報告,粉嶺高爾夫球場亦在檢討範圍之內。

問題在於,民政事務局的主要職責並非處理土地問題,面對的主要持分者是體育界。從體育角度,高爾夫球場地自然是「多多益善」。然而,粉嶺高爾夫球場佔地相當於一整個荃灣市區,社會需要的是收回整片土地發展房屋,問題早已超出體育範疇。

翻查民政事務局的檢討文件,對於契約用地,報告大篇幅討論這些場地對體育界的貢獻,檢討內容主要環繞如何改善對公眾的開放時間、是否收取市值租金、如何加強管理場地等,對於騰出土地作房屋或社區設施發展只有寥寥數句。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過往回應立法會以及傳媒的提問時,皆強調粉嶺高球場對體育的貢獻。

林鄭月娥會否聽從土地供應小組報告的意見,一直都是個「謎」。(資料圖片)

「外判」諮詢政府易於割蓆 「周永新模式」前車可鑑

至於土地供應專責小組要處理的,是完全不同的範疇,他們需要從宏觀角度探討粉嶺高爾夫球場去留。既然房屋供應、土地不足問題迫在眉睫,多個民間團體及政黨都先後表態支持收回高球場,得出的結論自然容易傾向全面收回,或至少首先局部回收。當然小組最終報告亦只是建議先收回32公頃局部發展,屬「10小辣」版本,那是後話。

按照這種套路推演下去,最後的結果極容易變成:政府繼續從體育角度出發,只會在場地使用方面建議小修小補,冷處理收回高球場的問題。最後莫說回應民意收回整個球場,政府肯不肯按小組建議局部回收32公頃,也是未知之數。

這種小組建議或與政府取態「炒車」的情況,令人想到2013年,港大社會工作及行政學系榮休教授周永新,應時任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邀請,研究退休保障制度,最後顧問報告建議全民退休保障,這個建議不合政府「既定議程」。最後林鄭月娥與報告劃清界線,批評報告「隨意」、「不認真」。「周永新」三個字,自此亦成為「用完即棄」、「政府早有定案」的代名詞。

所以由土地大辯論展開之初,早有聲音指出政府對個別選項如填海、公私營合作早已「心有所屬」,亦不想收回粉嶺高球場,以免得罪權貴,如果黃遠輝交出的報告不合政府既定議程,令人擔心小組又會變成「周永新2.0」被政府「unfriend」。鑑古知今,歷史軌跡何其相似。

周永新曾為林鄭月娥研究退休保障制度,但因立場與政府不合,慘遭割蓆。(資料圖片)

與其兩面不是人 不如早早建議全面收回球場?

因此,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作為政府的「外判」機構,角色從一開始就充滿限制,定位尷尬。太貼近政府立場會被批為「做戲」,太偏離政府軌跡又會慘遭割蓆。小組在商界、民間、政黨等等不同持分者之間周旋,就算辛辛苦苦整合出一個結論,政府亦不一定買帳,有「更官方」的文件,甚至憑長官意志就可以一舉推翻小組的工作成果。

在土供組的角色背景下,正好能解釋為何部分民間團體並不相信土地大辯論能如實反映民意,政府只是借此施拖字訣。亦因如此,民間團體和部分政黨早早提出,小組應該在報告中直接表明「民間要求全面收回粉嶺高球場」,盡最大的努力向民政事務局施壓,即使政府不聽,起碼已明確表態,總好過現時兩面不是人的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