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新年供款死線前僅得4天工作日 積金局提醒僱主準時供強積金

撰文:陳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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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新年將至,積金局今(15日)提醒,2月份強積金供款日死線前適逢公眾假期,僅得4個工作日,呼籲僱主及早安排供款,以免逾期被徵收5%附加費。

積金局總經理翁世新指,下月情況較為罕見。(陳淑霞攝)

按目前法例,強積金供款日死線為每月10日,假如供款日是星期六、公眾假期等,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天。

積金局總經理(成員保障及服務)翁世新指,下月情況較為罕見,由於踏正農曆新年假期,供款日死線前僅得4個工作天,較正常少近半,亦史無前例,是強積金自實施以來,錄得最少「供款窗口」工作日的一次。他又指,不少企業於新春期間或可能休市,人手亦可能短缺,呼籲僱主盡早安排供款。

他又指,積金局會向逾期供款僱主發出附加費通知書,每月平均發出約2萬張,僱主需繳交5%附加費,款項將歸屬僱員強積金帳戶。至於以往「供款窗口」工作日較少的月份,例如去年5月,只得5個供款天數,則錄得近2.2萬名僱主逾期紀錄,較平日增加6至7個百分點。

逾期供款多與郵遞支票有關

翁又提到,逾期供款多因企業行政措施延誤所致,大部分與郵遞支票有關,他續指,現時全港有約20多萬名僱主,有7成仍沿用支票作供款方式,惟郵遞需時,亦有不少僱主誤以為供款日死線寄出即可,結果不慎拖數。

他建議,僱主可善用受託人提供的電子工具繳交供款,既可確保供款準確無誤,亦有自動程式計算所需供款額,可提升工作效率,及節省行政成本。

積金局提醒,僱主如拖欠強積金供款,屬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罰款45萬及監禁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