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父強姦非禮親女 指女掛住爸B未受大創傷 官斥極度無恥囚15年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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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歲女童尿濕褲子向父親求助,反遭父以下體擦下體方式非禮。父2年後變本加厲強姦女,並要女兒保密,否則「有人會捉爸B」。惟女兒擔心「生BB」,偷偷寫下匿名字條向老師查問,事件因而被揭發。父早前被裁定強姦等3罪罪成,案件今(31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時,辯方呈上被告女兒的求情信,女兒信中指到掛念「爸B」。惟法官即引述報告,指女童怕遭父親報復,痛斥被告的行為極度無恥,令人憤慨,判囚15年。

任裝修工人的44歲被告否認強姦及非禮仍讀小學的女兒。(資料圖片)

現年44歲、任裝修散工的被告,於本月初被裁定1項非禮和2項強姦罪成。控罪他於2015年至2017年間,多番非禮及強姦他的親女兒X。X涉被非禮時僅8歲,被強姦時則分別為9和10歲。

辯方指事主信中稱住「爸B」

辯方今替被告求情時,呈上X的求情信。辯方指該信是X於去年2月、即案發後撰寫,輾轉交予被告。辯方並讀出信中內容,X表示「爸b我好掛住你呀」,問被告是否成功減肥,又透露自己的作文獲得不錯的分數。信中結尾寫上「我超級掛住你呀」,並祝被告新年快樂,以及畫上利是封。

認為事主未受很大創傷

辯方形容本案是不幸事件,但根據求情信的內容,被告和X之間的感情似乎不錯。而觀乎X在案發後的錄影會面,以及庭上的作供,事件似乎對她未有構成很大的創傷。而法醫的報告顯示,X似乎仍是完璧。

官即駁斥事主怕遭被告報復

惟法官讀出在案發後替X索取的報告,透露她對事件採迴避態度,不想回憶。她不想其他人得知,亦怕被告報復,生活受到影響,報告建議她接受心理治療。

難明被告如何忍心對女兒下手

法官指X案發時介乎8至10歲,未能保護自己。被告身為人父竟忍心下手,嚴重違反X對他的信任。法官直斥被告的行為極度無恥,令人憤慨,坦言難以想像X所受的委屈。法官又斥責被告施暴未有使用避孕措施,其中一次更在她的體內射精。

讚老師果斷揭發事件

法官續指,幸好X就讀的學校設有信箱,解答學生有關性的問題,令事件被揭發。法官認為涉案老師果斷,值得表揚。

瀨尿求助卻被非禮

根據庭上早前播放事主的錄影會面,遭被告非禮時,父母仍未離婚。她因「瀨尿」又未能拿取正晾曬的衣服,遂向被告求助。被告卻在床上陽具摩擦她的下體2至3分鐘。

被侵犯時大叫被告是衰人

事主又稱遭被告強姦6、7次,其中一次發生於2017年7至8月,被告在房內把口水吐在手搽在他的陽具,再插入事主下體。於同年11月19日,被告吩咐事主「今晚同我一齊瞓」,之後在房內咬其乳頭和舔耳朵。即使事主喊:「走開,衰人」,但仍遭強姦。

寫字條:我被父迫性交怎麼辦

被告叮嚀事主保密,惟X把匿名字條投入校內解答性問題的信箱,查問「我被爸爸迫性交,我該怎麼辦?會唔會生bb?」老師查明後發現字條是X所寫,了解情況後交校方報警。

案件編號:HCCC20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