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年結】馬凱、閃靈主音林昶佐被拒入境 曾國衞︰無問中央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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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今日(1日)舉行2018年工作回顧記者會,包括香港外國記者會(FCC)第一副主席馬凱(Victor Mallet)及台灣閃靈樂隊主音林昶佐等,被質疑涉「政治審查」。入境處處長曾國衞表示,處方是根據《基本法》及一國兩制下,完全自主決定,強調不涉及中央意見,並無向中央報告,純屬部門專業決定。

馬凱於去年10月被拒發工作簽證,其後以遊客身分來港時被拒入境。另外,台灣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閃靈樂隊主音林昶佐,於2014年曾來港參加音樂節「Clockenflap」演出,惟於去年底申請工作簽證來港被拒,入境處理由是現今申請人須擁特別技能。

高院判辭:短暫表演不適用特別技能 處長:尊重

就所謂的「特別技能」,曾國衞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但指出在該個案的拒絕申請覆函中,有列出一籃子因素。

就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曾在電台節目上,引用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張舉能於2011年的判辭,指一般就業政策對「特別技能」的要求,並不適用於有意訪港作短時間表演的表演團體。

曾國衞表示,一直尊重法院裁決,有注意及充分考慮法院裁決下的精神。

曾國衞(左二)表示,一直尊重法院裁決,有注意及充分考慮法院裁決下的精神。(羅君豪攝)
入境處在拒絕林昶佐來港的回復中,列出四個可能原因,但沒有指明是哪一個。(資料圖片)

入境處回復林昶佐的信件中,就是否批准他來港演出,依據四個標準考慮。其中列明「有特別技能」及「個別工作不可以由本地人擔任」,法庭早在2011年曾經頒判詞,指短暫來港表演團體不適宜按《一般就業政策》列明的這兩個要求;信中提及另外兩個標準,分別是境外人員薪酬待遇與香港市場內專業人士是否大致相同,還有入境工作是否合理。究竟是依哪一個理由推絕林來港,入境處在信中沒有寫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