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電子煙】完勝煙草商 陳肇始FB放與兒童合照解釋要保護下一代

撰文:麥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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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衞生局與衞生署今天(13日)提交《2019 年吸煙(公眾衞生) (修訂)條例草案》文件至立法會,建議禁止入口及銷售新興煙草產品,即變相封殺電子煙和加熱煙,違者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有「反吸煙一姐」之稱的食衞局局長陳肇始晚上再在社交網站Facebook專頁貼出在醫院與小朋友交談的舊照片,冀各界支持方案,重申「我們會繼續堅定保障市民健康,保護下一代!」

陳肇始一直主張全面禁止電子煙,故此去年當局一度提出立法規管新煙草產品而令其變相合法化後,引起譁然。(資料圖片)

雖然全面禁止電子煙的爭議聲音不絕,有議員更形容做法是「威權主義」,不過陳肇始的態度則保持強硬。她今日在網誌表示,預期條例草案會引起社會大眾的廣泛討論,一些煙草商、販商和吸食另類吸煙產品的市民亦可能會有不同意見,但強調「保障公眾健康應該是政府的首要考慮,我作為食物及衞生局局長亦責無旁貸。」

陳肇始多年來積極提倡控煙,有「反吸煙一姐」之稱。(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
陳肇始晚上以溫情牌軟銷《草案》,照為她99年在醫院與小童看書的情況。(陳肇始fb圖片)。

至晚上她再上傳兩張照片到FB,以溫情牌軟銷《草案》,其中一張是她於1999年到醫院探訪時與小童一起看故事書的照片,另一張則是寫有「為兒童健康着想,請勿吸煙」的傳單。

她在帖文寫道:「我們必須確保政府多年來控煙工作的成果不致毀於一旦,也必須對新的吸煙產品所帶來的害處防範於未然,尤其是對年青人和下一代所帶來的影響」,重申做法是為了保護下一代,又標籤(hashtag)「無煙城」及「任何人都不應吸食任何電子煙或其他新型吸煙產品」等。

「反吸煙一姐」一度成為電子煙合法化推手

有「反吸煙一姐」之稱的陳肇始,早於港大醫學院任教時已積極提倡控煙,2009年加入吸煙與健康委員會;至她擔任上屆政府的食衞局副局長,也多次向煙草業界表明「反對電子煙合法化」。

她於2017年中換屆時升任局長,但政府卻於去年推出規管新興煙草產品方案,變相令電子煙和加熱煙等合法化,引起醫學界和教育界震驚,紛紛表態抗議,最後逼使特首林鄭月娥出手,政府180度轉變,由擬合法化變為全面禁止,到今年禁電子煙草案推出,陳肇始可謂成為最終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