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鷹君爭產】羅嘉瑞稱重無打算全面收購鷹君 在信託角色像聯絡人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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鷹君集團創辦人羅鷹石遺孀羅杜莉君(羅老太)狀告滙豐國際信託案續審。羅老太三子羅嘉瑞下午繼續作供。他表示鷹君為上市公司,擁有眾多公司董事,沒可能有人能夠「獨攬大權」,而他從沒打算個人持股多於30%,無意觸發全面收購。對於為何與時任滙豐高層聯絡甚密,他解釋自己角色是「聯絡人」。

羅嘉瑞稱他在家族信託的角色僅像一名聯絡人。(資料圖片)

鷹君上市不能一人控制

羅老太三子兼鷹君主席羅嘉瑞被問到,據1988年羅老太及亡父羅鷹石的意向書,是否有意令家族中其中一員「獨攬大權」,羅嘉瑞表示意向書沒提及相關事項,又稱鷹君集團是上市公市,擁有眾多董事,不能由一人控制,他又稱自己從沒如其他兄弟所指,想持股超過30%,亦無意觸發全面收購,他又笑稱自己事實上只是「打雜」。

指父記憶力衰退但明白信託事宜

就2004年信託資產重新分配一事,羅老太一方質疑羅鷹石精神狀態不好,如何同意及理解有關重新分配一事,但羅嘉瑞指雖父親記憶力衰退,但他依然明白信託事宜。羅嘉瑞又稱羅老太經常向他說要好好打理鷹君集團。

在信託角色像聯絡人

對於羅老太一方質疑羅嘉瑞為何與時任滙豐高層劉倩兒聯絡甚密,他認為自己在信託一事上角色為「聯絡人」,而有時是羅老太主動要求羅嘉瑞幫她聯絡劉。羅老太一方又質疑為何要讓劉參與鷹君董事會會議,羅嘉瑞解釋因他希望進行「大交易」,若滙豐一方參與董事會,可令他盡快得到過半數支持,把握投資的時機。

案件編號:HCA 3246/2016, HCA 355/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