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房局副局長蘇偉文承認無坐過Uber:不認同以科技之名犯法

撰文:張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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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車召喚服務平台日趨普遍,但有部分的合法性一直存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今日(15日)討論政府提高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的罰則的建議。多名泛民議員批評的士服務差劣,同時,政府扼殺Uber等出租車生存空間。於會上承認未有坐過Uber的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蘇偉文,未有正面回應Uber的問題,但強調網約平台本身不犯法,而政府提出的「專營的士」已能做到網約功能,而且能保障司機及乘客權益,政府將爭取於今個立法年度向立法會提交「專營的士」條例草案。
建制派議員就認為不應網約無牌司機,現階段應改善的士服務。

政府建議將首次汽車非法載客取酬的定罪最高罰款額,由目前5000元,增至一萬元。(資料圖片/陳宇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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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的士一肚氣,相信不少市民都試過,立法會議員亦不例外。公民黨陳淑莊就指,曾試過坐的士時,更求司機展示的士司機證,惟遭對方以粗口穢語辱罵。熱血公民鄭松泰就指,見過一個的士司機同一時間使用七部電話,代表用七個網約平台或有七個帳戶,形容情境「好似捉比卡超」,他擔心有關行為未能保障乘客安全。

的士服務質素每況愈下或成網約車受歡迎主因,多名泛民議員指市民對網約車有需要,質疑為何政府屢屢打壓。資訊科技界莫乃光批評,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曾承諾為創新科技拆牆鬆綁,但政府今日卻反而提高罰則,是與市民為敵。蘇偉文亦承認網約是大勢所趨,但不認同以科技之名犯法,相關車輛必須持有合法的出租汽車許可證。

蘇偉文承認自己從無坐過Uber,強調不認同以科技之名犯法。(資料圖片/高仲明攝)

今個立法年度交「專營的士」條例草案

他續指,網約行為本身不犯法,政府提出的「專營的士」亦有網約功能,有規定車種、專營權和保險,能保障司機及乘客權益,政府計劃於2018/19年度立法會期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而他亦留意到司機使用手提電話情況不理想,政府正審視有關問題。

面對議員質詢,蘇偉文承認自己無論於香港還是外國,都沒有坐過Uber,遭議會陣線區諾軒嘲諷道德底線高。

建制派議員持相反意見,旅遊界姚思榮表示,網約車對市場不公,影響的士司機收入,令更少人入行,造成惡性循環。何君堯就認為的士牌照有空間增加,政府目前可透過嚴格執法,改善的士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