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遠向梁振英掟三文治上訴得直 律政司指嚴重不公上訴終院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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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主席吳文遠被指於2016年立法會選舉投票日,向時任特首梁振英擲「臭魚三文治」。梁避開,其身後的署理總督察「中招」。吳在原審時裁定普通襲擊罪成,並遭判囚3周。吳於本月初上訴得直,定罪及判刑均獲撤銷。而律政司經考慮後,認為上訴裁決涉嚴重不公,決定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

吳文遠2019年3月在向梁振英方向掟三文治案上訴得直,他稱十分高興,直言:「好耐未見過咁正常既裁決,仲shock緊。」(朱棨新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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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指涉嚴重不公

律政司指在詳細研究判案書和主控官報告後,決定以裁決涉及具有重大而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論點,以及有實質及嚴重的不公平情況為由,提出上訴。

高院法院早前在判詞中指,署理總督察案發時或只是自然地或受訓練驅使,伸手去「擋格」三文治。若他知道三文治不會擊中他,亦不憂慮被襲擊,但主動地伸手去「擋格」,這不構成普通襲擊。

法官質疑律政司避傳召梁振英

法官又在判詞指,案中有充份證據證明吳有意圖襲擊梁振英。對於控方不直接控告吳文遠普通襲擊梁振英,而選擇署理總督察作為受襲擊者,法官明言大惑不解。法官指如果因為梁當時是特首,檢控當局為了要避免傳召他作為控方證人而作出這樣的選擇,那檢控當局就是因為一個人的原故,或要遷就一個人而作出表面看來不合常理的檢控決定。這做法明顯地是值得商榷,和令人不安的。但法官亦明言,不知道當中的真正原因,亦不會作出揣測。

案件編號:HCMA59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