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搶手機案】許斥跟蹤議員做法荒謬 憂資料傳送至中聯辦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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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許智峯,被指去年在立法會內搶走一名保安局女行政主任的電話,被控普通襲擊等三罪案件續審,許今(1日)出庭自辯,直斥保安局以「狗仔隊」記錄議員行蹤做法荒謬,懷疑資料或會被傳送予中聯辦或中央政府,破壞一國兩制、令立法會的公信力盪然無存,又指當天女事主行為鬼祟,懷疑她作違法行為。

許智峯自辯時稱,擔心「狗仔隊」收集的資料會上傳給外間機構如中聯辦。(李慧娜攝)

指「狗仔隊」跟出跟入

裁判官上周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許今出庭自辯指,「狗仔隊」在審議重要議案時便會出現在立法會大樓,「跟出跟入」觀察議員位置,他直斥「狗仔隊」做法荒謬,他們沒權進入立法會,而記錄議員行蹤亦違反了《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又干預了立法會的運作。

擔心資料會送至中聯辦

許續指,「狗仔隊」的存在對議員構成壓力,「有議員覺得要對西環、中聯辦負責」,如被記錄行蹤,對於就要哪些議案回立法會投票會有壓力,許稱他亦不知有關資料會何時被使用,資料或會傳送予外間機構,甚至中聯辦。

疑「狗仔隊」未有申請許可

許表示,進入立法會前要申請許可,但「狗仔隊」從沒作有關申請,若有人要進入立法會,行管會會對所有議員作相關通知,但許稱從未收過通知,他向立法會秘書處查詢時,秘書處亦無法告知「狗仔隊」是否已作申請。

收集資料要先得同意

許續指,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若要收集資料,必先要知會被收集資料的人士,但他從沒被知會,若只希望要有足夠議員開會,或有足夠議員通過議案,只要派官員參加會議或觀看會議直播即可,直言「派咁多人觀察過左火」。

他稱在2017年至2018年間已不斷去信政府,拒絕他人收集有關他的資料,又認為「狗仔隊」由以紙筆記錄,轉為以電話及電腦記錄,令情況更加可疑,懷疑資料或轉寄至中央政府,直指破壞一國兩制、令立法會的公信力盪然無存。

指女事主當時行為鬼祟

許又謂當時發覺女事主鬼鬼祟祟,懷疑她作違法行為,亦認為自己有責任阻止及披露有關行為,故搶去女事主手機搜集證據,並將在手機中找到5個相關的文件傳送至自己的辦公電郵。許及後就此事向私人專員公署投訴,而他透露署方即將就事件展開聆訊。被問到為何使用「Gmail」電郵地址,許直言「我信Google多過信政府」。

體量女事主只是「打工仔

對於事後為何向女事主公開道歉,許解釋當時因事件受黨友斥責,又深感女事主只是「打工仔」,他要針對的是政府,故對事件令女事主感到難受、不開心感到抱歉。

被告許智峯,36歲,現被控三罪: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普通襲擊及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

案件編號:ESCC254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