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醫生】醫委會法律顧問指方案字眼不清晰 林志釉:將修改

撰文:陳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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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海外專科醫生實習期爭議再添暗湧,醫委會法律顧問於本周三(8日)開會表決前,向委員發文件,指醫學會提出的「方案五」恐面臨法律挑戰;而病人組織委員林志釉提出的「方案六」,亦被指個別字眼不清晰。
林志釉受訪時強調,將於今日內呈交修改版本,釐清用字以釋除疑慮。他又提到,其方案附帶最少3個月的臨床經驗條件,「重質兼重量」,是中間落墨的平衡方案。林強調倘不設限「都幾驚嚇」;醫學會會長何仲平則指,將於本周二開會討論用字及投票策略。他又表明,「方案五」若未允「入閘」,個人傾向支持「方案六」。

本港醫生人手不足,公營醫療服務「爆煲」的問題,其實積弊已久。(資料圖片)

醫委會上月初否決全數4個方案,被指「甩轆」收場,醫委會將於本周三再度開會審議,目前有3大方案列於「檯面」之上,(「方案一」、「方案五」及「方案六」),分別由港大醫學院提名代表鄧惠瓊、醫學會前會長蔡堅及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提出,其中「方案一」被指「最接近政府意願」,病人組織聯合開會後亦傾向支持。

法律顧問於上周五(3日)突提出意見,指醫學會提出的「方案五」,附帶需於公立醫院工作18個月的條件,帶有歧視,亦或遭法律挑戰。法律顧問又指,林志釉的「方案六」臨床工作定義不清晰。換言之,最終3大方案能否全數「入閘」以供表決,則仍有待觀察。

林志釉解釋,其方案本要求海外醫生需具備不少於3個月的本港臨床工作經驗,惟英文條文中則以眾數標明,他指將會改變字眼,表明涵蓋一種或多種臨床工作,冀可釋除疑慮,並將於今日內向醫委會呈交修訂,期望盡快獲得回覆。

林志釉(資料圖片)

他又指,其方案與「方案一」內容較貼近,仍維持吸引力,唯一分別是加入了注重病人安全的意識,要求3年的醫生工作中,需有3個月臨床經驗,「相信可滿足原本支持『方案一』的委員,而且大部分海外醫生基本上都附合,只有少數醫生係例外」,他又謂,「呢個方案係支持個理念,無理由唔支持」。

林又指,臨床經驗重要,倘今次不納入討論範圍,「都幾驚嚇」,又形容其方案重視質量兼備,是中間落墨的平衡方案,但現階段不會「數票」及「摸底」。

醫學會會長何仲平出席《城市論壇》後則指,醫學會將於星期二的内部會議上,詳細討論「方案五」用字及投票策略,他強調「方案五」已獲不少委員支持,又強調一旦「方案五」無法「入閘」,個人傾向支持林志釉提出的「方案六」,因爲兩者理念吻合。林亦呼籲醫生委員屆時可轉投其方案,重申海外醫生需在本地累積一定臨床經驗,病人始會放心。

何仲平(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