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權覆核案】發展局︰正考慮上訴 續暫停涉官地的換地建屋申請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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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小型屋宇政策(丁屋政策)司法覆核案判決,發展局今日(6日)表示,法庭批准延長上訴申請期限至5月28日,局方正與法律團隊仔細研究是否提出上訴,在考慮上訴期間,地政總署會繼續暫停接收以私人協約方式申請政府土地,及以換地方式申請政府土地建造小型屋宇的申請,亦會暫停處理已接收的該等申請。
不過,不涉及政府土地而以換地方式批准建造小型屋宇的申請,地政總署即日(6日)起會如常接收和處理。

高等法院較早前就丁權覆核案頒下判辭,裁定新界原居民在自己土地建丁屋受《基本法》第40條保障,但以私人協約或換地方式申建丁屋則不受保護,亦不合法。(資料圖片)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法庭於4月8日裁定小型屋宇政策下的免費建屋牌照,屬於《基本法》第40條內的新界原居民合法傳統權益,並合法合憲,但政策下的私人協約及換地安排則不屬該等合法傳統權益。法庭於4月30日作出命令,確認就換地申請而言,4月8日有關違憲的裁決,只適用於涉及政府土地的換地申請。所以,地政總署會由即日(6日)起,如常接收和處理不涉及政府土地而以換地方式批准建造小型屋宇的申請。

另一方面,法庭在4月29日批准延長上訴申請期限至5月28日。法庭並重申在裁決於10月8日生效之前所作出的批約,不受裁決影響。發展局正與法律團隊仔細研究是否提出上訴。在考慮是否上訴期間,地政總署會繼續暫停接收以私人協約方式申請政府土地,及以換地方式申請政府土地建造小型屋宇的申請,亦會暫停處理已接收的該等申請。

▼圖解丁權覆核案來龍去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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