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醫生】醫委會今表決放寬方案 馬仲儀:存變數,或有人棄權

撰文:李慧妍
出版:更新:

醫務委員會今日(8日)下午再開會,討論豁免海外專科醫生評核期(前稱實習)。公共醫療醫生協會執委馬仲儀今早接受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訪問時指,委員均有共識今日將會投票選出方案,形容是「哪怕幾唔接受,都有共識會有方案。」
對於政府支持的方案一通過呼聲最高,她指,或有委員覺得並不認同該方案,或會有人棄權,「如果政府係狹隘心態,只有我嘅(方案)可以投,相信委員有底線,都需要有立場。」

截至4月29日,醫學會的第五方案經兩度微調後,終將方案提交至醫委會。(香港01製圖)

對醫委會法律顧問回應感到不明白

馬仲儀指,協會提出的方案認為海外專科醫生考執業資格試前後,須在醫管局、衛生署或兩間大學有3年有限度工作經驗,事後18個月的工作經驗,當中工作性質包括臨床處理經驗。不過,她認為今日討論投票仍有很多變數,及不知有多少方案可以給予投票。

病人組織委員林志釉早前提出方案,要求專科「外援」考獲本地執業試,及有限度註冊服務滿3年,當中最少3個月是「指定工作」,包含全職、兼職臨牀工作、教學等。不過,醫委會法律顧問稱「指定工作」定義不清晰,林再修訂字眼,包括「指定工作」不限於一項,刪去「兼職臨牀工作」等。惟法律顧問認為修訂後的「指定工作」定義或受法律挑戰,稱是無理(irrational)、隨意(arbitrary)及具歧視(discriminatory)。馬仲儀表示,對醫委會法律顧問的回應感到可惜及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