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師科再入稟指借款人未交待珍品下落 要求法庭裁對方藐視法庭

撰文:李慧娜
出版:更新:

著名收藏家葛師科疑墮倫敦金騙案損失5.8億,葛早前入稟,聲稱受失實陳述影響,低價轉讓了11件珍藏,並將3.3億轉帳予3人,並獲法庭頒下臨時禁令,阻3名被告處置該些珍品,又要求3人交待珍藏下落。葛於上周四(6日)再度入稟高等法院,指其中一名被告未有交代珍藏下落,認為該被告有藐視法庭之嫌,要求法庭判對方監禁及罰款,並再要求對方交出珍藏。

指被告違法庭命令

原告葛師料,被告鄧國鵬。

葛在新入稟的文件指出,法庭早前已頒下禁令,要求鄧等人交代珍品下落後,鄧卻要求葛交出就事件報警的口供紙,葛則去信要求對方親身接收法庭令狀亦得不到回應。葛指鄧未能按法庭命令,在指定時間前交代珍藏下落,違反法庭命令,因而入稟指鄧藐視法庭命令。

葛在早前的入稟狀指,他受失實陳述影響,於2017年6至12月間,多次和鄧達成協議,葛以11件珍藏作抵押下向鄧借款。葛於相若期內,把借款等合共2.83億元轉帳至另一被告林萬璋和匯彰環球集團有限公司。

惟葛指款項從沒有轉帳予林及該公司,而其中的1771萬元更落入鄧的戶口。此外,葛亦在不實陳述影響下,向鄧和另一被告歐陽可森分別支付1520萬和3460萬元。而葛亦聲稱於2018年5月把涉案的11件珍藏,以低價轉讓予鄧。

案件編號:HCMP83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