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監警會召開特別內務會議 籲各界提供資料

撰文:勞顯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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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警會周二(2日)宣布,設立專責委員會,調查6月9日至7月2日連串衝突,半年內交報告。監警會今日召開特別內務會議,確認開始審視工作,並呼籲各界提供資料。但值得注意到是,監警會主席梁定邦在2日的記者會上表明,若提供的資料涉及犯法部分,監警會便有義務向警務處提出,市民需要小心考慮,又提醒每個人在法律上都有保持沉默的權利。

暫收到121宗投訴

就2019年6月9日至7月2日期間發生的數次大型公眾活動(「活動」),以及警方採取的相應行動,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於今天(5日)召開特別內務會議,全體出席委員一致通過主動對這段時間發生的衝突進行審視,釐清事實,並會向行政長官提交有關報告,及向公眾公布詳情,以履行會方的法定職能。

會方於本月初就審視工作成立專案組,現正透過特別設立的電郵和熱線,接受公眾人士提交的資料,並在監警會網站發布最新投訴個案數字和工作進展。

監警會發言人表示:「各界提供資料(包括個人資料)乃自願性質,所有資料將會絕對保密,並僅作審視『活動』之用,而不會用作舉報罪案或提出投訴。此外,監警會不會在未經資料提供者的同意下,向第三方轉交或披露所得資料。」

專案組已展開與警方的工作會議,並聯絡傳媒機構,收集各界提交的資料並進行整合,務求盡力還原事件全貌。往後,監警會委員將根據需要安排與持份者會面。截至2019年7月5日,共收到121宗投訴,其中與「活動」相關的須匯報投訴個案為53宗,須知會投訴個案為68宗。

監警會7月2日舉行記者會,設立專責委員會調查6月9日至7月2日的連串衝突。(資料圖片 / 盧翊銘攝)

提供資料若涉違法 監警會有義務報予警務處

監警會現時設立電郵及特別電話熱線專門接收市民提供資料,該份「呼籲提供資料」表格,設有「免責聲明」,指「提供的資料不會用作投訴或舉報罪案的用途」。

梁定邦2日在記者會表示,根據監警會條例第40條,是要保護投訴人的私隱,公布報告會保護相關資料;但若然有任何人是觸犯了法律或紀律,便有義務向警務處提出,故如認為有可能給予資料時有可能引致觸犯法律,「自己供了自己出來」,就要由自己考慮,他提醒各人在法律上都有保持沉默的權利。

向監警會提供資料方法:

熱線: 2862 8200
電郵: taskforce@ipcc.gov.hk
專用表格: https://www.ipcc.gov.hk/doc/en/download/IPCC_Form.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