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佔旺畫家」稱最大財產是朋友 求保釋再被拒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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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爭議引發連串抗議活動,人稱「佔旺畫家」的潘浩超(前名潘運瑭),涉於上月參與包圍灣仔警察總部時襲警,並呼籲他人提供雞蛋投擲警員等,被控襲警、刑事毀壞及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共3罪。他今(12日)作保釋覆核,辯方指他是土生土長的香港人,最大的財產是在香港建立的關係,即認識的一群朋友。裁判官拒絕其申請,被告繼續由懲教署看管,至下月2日再訊。

被告潘浩超,31歲,被指於上月21日晚上6時49分至8時之間,在灣仔軍器廠街1號灣仔警署外,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8名警務人員,即葉啟洲、譚柔慧、文振寰、潺綽熙、方志洋、盧偉東、陳梓軒及盧焯基;損壞警務處的牆及扶手電梯;向警員說粗言穢語及舉中指,並呼籲其他在場示威者提供雞蛋給他擲向警員。

案件編號:ESCC163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