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獨家】房協分租計劃擬限一屋最多租兩家庭 涉40萬伙居屋公屋

撰文:黃偉超
出版:更新:

房協去年9月推出的「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最快將於7月29日落實涵蓋房委會約40萬個居屋及租置公屋單位,並且同時推出包括杜絕「劏房化」的多項優化性措施。
接近政府消息人士向《香港01》透露,分租計劃會放寬容許把房協及房委會資助出售項目的整個單位出租,惟會嚴格限制業主出租單位的租戶數目,其中無分間房或一房單位,只限租予一個租戶家庭;兩房或以上單位,則只可限租予兩個租戶家庭。
由於參與計劃業主有需要時,也可透過社會服務聯會代為分租單位房間予輪候公屋家庭共住,消息人士指,當局相信可避免這些單位出現「一屋劏40棺材房」情況,釋除各界對計劃引致「劏房化」疑慮。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原定7月22日討論分租計劃擴大至居屋及租置公屋的細節,但因運輸及房屋局、房委會及房協近日才完成優化計劃檢討安排,故此小組會議順延一周舉行。(資料圖片)

放寬整個單位可出租   審批申請全交房協統籌處理

據悉,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原定7月22日討論有關細節,但因運輸及房屋局、房委會及房協近日才完成優化計劃檢討安排,故此小組會議順延一周舉行,令計劃可在7月底前交予小組審議,一旦通過後,最快可在9月內實施。

房協去年推出計劃,讓轄下未補地價資助房屋的業主,可把個別睡房出租,至7月初業主申請為13宗,租客申請53宗;發出6張合資格出租證明書,22張合資格租住證明書,但仍未出現成功配對個案。

消息人士透露,縱使房協曾爭取其他優化措施,包括合資格業主擁有物業單位年限,由10年降至5年或以下;以及縮短非長者一人租客須輪候公屋6年或以上的年期限制,但港府卻不准許作出任何放寬,要把申請資格維持原狀。至於今次優化措施主要是容許業主出租整個單位,以及房委會轄下未補地價的近40萬個居屋及租置公屋亦納入計劃內,而整個計劃日後會交由房協統籌處理,居屋及租置公屋業主需向房協申請及由其審批資格。

房協分租計劃擴大至居屋及租置公屋,可令約40萬個未補地價單位符合資格出租。(資料圖片)

無房或一房業主僅可租予一租戶

此外,因應房委會及房協內部不少成員都關注放寬分租計劃,或會引致資助出售房屋「劏房化」問題,早前亦曾有人建議以住戶數目、住戶人均居住面積或單位分間設限來堵塞漏洞,但運房局、房委會及房協三方經討論後,最終敲定以租約限制住戶數目。

若無房單位或只有一房的單位,只可租予一個租戶;若是兩房或以上的單位,則只可租予兩個租戶。消息人士指,規限租戶數目相信可減低這類單位成為「劏房」的誘因,而由社聯代為分租單位,業主亦難把單位再劏成多個房間出租,故相信此舉可杜絕「劏房化」問題。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成員尹兆堅表示,經優化的「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不需要太複雜的規限程序,否則會如計劃初期般難以吸引市民申請及提供單位放租,但他關注房委會及房協將如何監管單位分間、及部分單位或存在僭建和違規建築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