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領事館職員失聯疑被深圳公安「行政拘留」 社協批政府敷衍塞責

撰文:王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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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駐港總領事館男職員Simon Cheng本月在深圳乘搭高鐵回港期間失去聯絡。Facebook「釋放Simon Cheng」專頁早前上載聲明,稱入境處與駐粵辦聯繫後,曾口頭告知家人Simon被行政拘留,但無法得悉拘留原因、場所和期限。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今日(21日)發表聲明,指Simon人身安危未卜,質疑香港政府未有履行職責,積極協助被拘留的香港居民,相反態度敷衍塞責,令人憤慨。社協指,會就個案去信行政長官及保安局局長,促請政府為當事人提供協助,並協調特區駐內地各辦事處,加強對被拘留港人支援等。

英國駐港總領事館僱員Simon Cheng於深圳搭乘高鐵回港期間失聯。(絲綢之路經濟發展研究中心官網)

社協指出,特區政府有責任與內地執法部門,了解被拘留的香港居民的詳情,包括被拘留的原因、拘留地點、拘留時限等。同時,政府亦應積極維護被拘留人士的合法權益,如法律諮詢及法律代表服務、官員探訪、家屬或律師探訪的安排等方面的協助。

社協說,香港政府並未履行職責,積極協助被拘留的香港居民,相反態度敷衍塞責,令人憤慨。社協認為,事件反映現行中港刑事通報機制的缺陷。

被內地執法人員搜查 質疑影響自由權利

社協又指,據報近日不少香港居民返回內地時,都曾被內地執法人員搜查隨身物品、要求刪除個人手機中有關反修例的遊行等。

社協說,事件影響香港居民出入境及言論自由,在此非常時期,特區政府更應積極協助在內地遇事的香港居民,並提供一切可行的協助。

去函行政長官及保安局長

社協又指,將就個案去函行政長官及保安局長,促請政府為當事人提供適切協助,並協調特區駐內地各辦事處加強對被拘留港人支援,並與內地政府商討進一步完善兩地刑事通報機制。

社協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將通報機制的通報範圍,擴大至行政拘留個案、通報時限改為由犯罪嫌疑人被限制人身自由起不多於24小時內,執法部門便應向雙方政府作出通報等。

署名為「Simon家人」發表聲明,稱家人在本月9日曾向警方及入境處求助,入境處與駐粵辦聯繫後,口頭告知家人Simon被行政拘留,但無法得悉拘留原因、場所和期限。(「釋放Simon Cheng」 Facebook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