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工涉非禮女友女兒案 女童面前拉下褲 形容下體是「啷啷」

撰文:馮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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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工涉與女友與其10歲女兒同床睡覺時,捉女童手觸碰其下體案續審,控方今(21日)續於九龍城法院播出女童X與錄影口供。女童X稱被告趁其母早上梳時,向她講述性知識,例如「男仔同女仔點樣可以有BB」,又拉下褲子露出下身,並形容其下體是「啷啷」,並對她說:「你可以當佢係雪條,不如摸下佢」,女童X感到嘔心但不敢拒絕。

38歲姓葉的被告在九龍城法院否認3項非禮其女友女兒的罪名。(資料圖片)

被告姓葉,38歲,報稱裝修工人,被控三項非禮罪。控罪指他於2017年3月至8月期間,三度猥褻侵犯女童X。根據雙方承認事實,被告在上述時間為X母親的男友,有時在女友住所過夜,三人會同床而睡。被告與X母親已分手。

向女童X講述男女如何有BB

控方今繼續播放女童X的錄影口供,女童稱有一天晚上,被告屢次捉她的手,並將其手移近被告下體位置,最後解開褲子,將她的手放入其下體約5至10分鐘。翌日早上6時多,被告趁X母親梳洗之際,向她講述性器官、又講「男仔同女仔點樣可以有BB」。X稱當時不懂反應及拒絕,照樣讓被告講,但感到「核突」。

被告稱其下體為「啷啷」

X續稱,被告突將褲子褪至膝蓋位置,露出下體並對X說:「你可以當佢係雪條,不如摸下佢」。X雖然不喜歡但都有觸碰被告下體,稱當時只想告訴母親。被告一邊捉住X手腕及手臂觸碰其下體,一邊向X解釋,稱其下體為「啷啷」及「軟骨」,維持數分鐘才鬆開她的手及穿回褲子。

辯方指被告以為捉著事主母的手

辯方向X指出,被告本來與X公公在客廳看電視,X主動拉被告入房,問:「點樣可以有BB」,X馬上回應說:「吓,我無問過。」她又指之前被告向她說「可以當雪條咁舔」,不過她沒有做到。X稱事發後,被告跟她說當晚捉住她的手,因為以為是X母親的手。

母親指女童患過度活躍症

女童母親下午出庭作供,她指女兒是與前男友所生,出生後沒有再與該前男友見面。她又稱女兒有過度活躍症,一直有社工跟進個案。2017年7月,X向她稱遭被告非禮,直到同年9月22日,她與被告攜同X一起見社工,指X常發脾氣,其後X與另一名社工獨立見面,建議X留醫及轉介警方跟進。

女童母親與被告仍是情侶關係

女童母形容事發前X與被告關係良好,會一起出街及叫被告「爸爸」,報警後女童母未有與被告繼續同住,但承認她現與被告仍是情侶關係。兩人在被告首次上庭後已沒有見面,但每隔四至五天會Whatsapp,內容有關存錢入女童母戶口及互相問好。

女童母又稱,X曾投訴被告用電話看成人片,而X在事發前常向她發脾氣,被告為了緩和兩母女關係,會買玩具給X。事發後,X則多向被告發脾氣,曾表示「我好憎你」。

案件押至8月23日續審。

案件編號:KCCC82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