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籍漢認19年前非禮繼女 官不信被告酒醉下一時衝動 囚16月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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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歲英籍退休老翁於19年前的元旦凌晨,喝醉後走入12歲繼女的房間,摸乳頭兼指插下體,令她私處出血,雖然繼女向母親投訴事件,但當時未有報警,繼女事後患上焦慮症、抑鬱症,事隔多年因擔心繼父會對其他女性下手終決定返港報警。老翁早前承認一項非禮罪,今(9日)被判囚16個月。法官直言被告的行為在道德上令人反感,對繼女做出的事情無可挽回。

現年70歲的被告,承認2000年1月1日在西貢非禮當時12歲的英籍繼女。(資料圖片)

生於英國的被告W.D.C.承認於2000年1月1日晚,在西貢住所非禮當時12歲的事主。

官指喝醉非抗辯理由

法官判刑時引述被告向感化官稱,他喝醉後誤以為繼女是妻子,但後來對年輕女子的身體感到好奇而犯下本案,但法官認為喝醉並非抗辯理由,亦不相信他在後期才發現當時的是繼女及只是出於一時衝動。

多次寫向繼女道歉

法官又指被告違反誠信、行為嚴重、事件令繼女受傷及受到長期的心理創傷,這些均屬加刑因素,直言被告的行為在道德上令人反感,對繼女做出的事情無可挽回。考慮到被告事後多次寫信予繼女道歉,嘗試去補救錯誤,接受他有悔意。

事主被侵犯後私處出血

案情指,被告於事發當晚半夜拉起事主的上衣及脫下她的褲子,不但撫兩邊乳頭,更指插下體兼舔陰道。事主往母親的房間哭訴,母親斥責被告,但未有報警,事主如廁時發現私處出血。她3年後曾就此事寫信予被告。

至2012年聖誕,被告回信指明白他當年的卑劣的行為,對事主造成很大傷害,深感抱歉。被告亦曾兩度傳電郵道歉,稱當時喝醉,不知道在想什麼,又因怕他及家庭需承受後果而否認妻子的指控。

案件編號:DCCC26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