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圍警總夜無業男涉向警員吐口水 被控襲警案再押後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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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6月26日灣仔警察總部被示威者圍堵,其中一名無業男子涉向警員吐口水及噴黑閉路電視,因而被控襲警、刑事毀壞及非法集結共4罪。案件今(10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辯方申請押後案件以待給予法律意見,並再次被告申請保釋,但仍不獲裁判官批准,案件押後至10月22日再訊。

被告吳定邦(43歲)被指於今年6月26日至27日期間,在警察總部警政大樓東翼側門外,襲擊高級警司麥文禹,損毀兩個閉路電視鏡頭、正門的玻璃門和玻璃屏,以及參與非法集結。

辯方申請押後案件以待給予被告法律意見,並再為他申請保釋,不過裁判官認為案件性質嚴重、被告有棄保潛逃的紀錄等,故不批准他保釋,案件押後至10月22日,期間他繼續還押。

案件編號:ESCC190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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