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男涉小巴「執屍」姦醉娃 被裁罪名不成立 官指被告非常幸運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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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菲混血女侍應與同事慶生喝至酩酊大醉,由同事送上小巴後,疑遭鄰座素未謀面的日藉男乘客帶回住所強姦。日藉男否認指控,堅稱獲得女方同意。陪審團今(24日)大比數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法官拒絕被告的訟費申請,強調被告明知事主不清醒,卻不報警或者向保安或司機求助,反而把她帶回家並發生關係,自招極大嫌疑。她又形容被告「非常、非常、非常幸運」,訓示他勿再作此等行為。

被告貝瀨裕紀涉在小巴「執屍」,把酒醉女事主帶回家強姦,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林樂兒攝)

被告貝瀨裕紀,34歲,案發時在港某貿易公司任助理經理。他被控於去年8月5日,在旺角彌敦道新興大廈住所強姦現年25歲的中菲混血事主X。由5男2女組成的陪審團今退庭商議4小時左右後,以6比1裁定罪名不成立。

無人預期上小巴後會遭人帶走

李素蘭法官拒絕訟費申請後,指無人預期上小巴後會遭陌生人帶走,被告的做法不尋常。她形容被告是「非常、非常、非常幸運的男子(a very, very, very fortunate man)」,並告誡他勿再作此舉。

事主酒醉中見赤裸被告

控方案情指,任職侍應的事主於案發前一日晚下班後,和同事飲酒慶生,她喝了烈酒後覺醉並有睡意,由同事送上前往旺角的小巴,而被告坐在她身邊。被告把她帶返其住所,事主先躺在床上入睡,期間發現赤裸的被告突壓在她身上,又感到有硬物插入其下體,但她醉得無力推開被告。

被告辯稱事主有意識

被告早前形容事主當時似有意識,雙眼並非完全閉上。他供稱指X張開雙腿,把他的手拉向短褲及內褲,並配合抬起臀部,以讓他脫掉。被告又指X主動親吻他,沒有抗拒與他性交。他被控方質問為何不報警求助時,指當時不知道報警號碼,又擔心語言問題未能與警員溝通。

案件編號:HCCC2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