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中大學生會發聲明 譴責警方凌晨擅闖校園、威嚇學生

撰文:王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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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學生會今日(6日)在FACEBOOK專頁發表聲明,稱在今日約凌晨二時,有大批防暴警察接獲有人毀壞大學站設施後,在無通知校方及未經校方同意下進入校園範圍。
中大學生會強烈譴責警察擅闖校園。他們稱中大校園範圍屬私人地方,批評警方在未有搜查令及特定嫌疑人下闖入校園,猶如視法律如無物。他們又指,警方無禮對待及威嚇同學,甚至曾以警棍、胡椒噴霧指向在埸學生,亦以強光照向正在進行直播的崇基學生會幹事,但大部份警員未有出示警員編號或委任證,批評所作所為「無法無天」。
《香港01》已就事件向中大及警方查詢。

中大學生會發表聲明,稱在今日約凌晨二時,有大批防暴警察接獲有人毀壞大學站設施後,在無通知校方及未經校方同意下進入校園範圍。(資料圖片)

據聲明所示,於今天(10月6日)約凌晨2時,有大批持槍及圓盾的防暴警察,在接獲有人毀壞大學站設施的消息後到場。聲明指出,當時警方沒有通知校方,亦在未經校方同意下進入校園範圍。

聲明表示,期間防暴警察於大學站A出口有蓋範圍中,曾截查正張貼文宣的5位同學,後來將他們帶離校園範圍(即大學站B出口)位置搜身,過程中無同學被捕。

質疑做法違反《警隊條例》

學生會強烈譴責警察擅闖校園。他們說,中大校園範圍屬私人地方,根據《警隊條例》,警察需在持法庭搜查令或「有理由相信任何須予逮捕的人已進入或置身在某處」的情況下,方可進入私人地方搜查。普通法案例訂明,警方不可在無特定嫌疑人或只作初步調查之情況下進入私人地方。

他們質疑,是次警方並無有效搜查令,亦無特定嫌疑人,做法完全違反《警隊條例》。他們又指,警方不單闖入校園,更在無合理懷疑下截停及搜查中大同學,濫權之為令人髮指。

中大學生會強烈譴責警察擅闖校園,稱中大校園範圍屬私人地方,批評警方在未有搜查令及特定嫌疑人下闖入校園,猶如視法律如無物。(中大學生會FACEBOOK專頁)

警員無出示編號或委任證批罵同學

學生會又指,據現場同學指,防暴警察曾以警棍、胡椒噴霧指向在埸學生,更以強光照向正在進行直播的崇基學生會幹事,批評警員不斷以言語挑釁在場學生,又以粗言穢語指罵同學。

他們續指,全程大部份警員未有出示警員編號或委任證,所作所為「無法無天」。

校方及保安未有到場

學生會譴責保安組人員等疏忽職守,由防暴警察進入校園至警車離開,保安組人員全程無與防暴警員交涉或了解情況。

聲明指,有在場同學表示,他們曾多次致電保安組,惟電話無人接聽。過程中不見保安到場,只靠同學獨力趕走防暴警察。學生會說,對此表示失望及遺憾,並已就此向校方作出投訴,要求校方徹底調查事件,檢討相關部門工作。

警方:如懷疑有罪案發生 會作出適當跟進

對於今次事件,警方回應指,今日(10月6日)凌晨約1時45分接獲一機構職員報案,指港鐵大學站有數部入閘機被損壞。人員接報到場,並在大學站一帶搜證及調查。報案人其後要求備案,案件列「發現財物損壞」,由馬鞍山分區人員跟進,沒有人被捕。警方稱,就進入校園範圍有既定的程序和指引。如懷疑有罪案發生,警方會作出適當跟進。

中大:港鐵報警 警員進入學校範圍未通知校方

中大校方回應指,凌晨約2時,大學港鐵站A出口附近有大批警察出現,大學保安人員到場了解。據悉,港鐵大學站的設施被人惡意破壞,港鐵報警處理,警方派員到車站範圍及各出入口調查,大學並未有接獲警方事先通知有關事件,而事件中並沒有任何中大學生被捕。

中大指,港鐵大學站面向中大校園出口(包括A出口)的附近範圍屬於港鐵管轄區域,而離開港鐵管轄區域後,已經進入校園範圍,中大促請警方在可行的情況下,於擬進入校園範圍前先與校方聯繫。一般情況下,如警察欲進入校園範圍,大學保安人員會先向警方查詢到校原因。大學有法律責任配合警方調查工作,但會先向警察了解進校的具體資料,包括調查目的及地點。大學亦會在警察調查或搜查期間,安排大學人員陪同有關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