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兒子涉圖姦師妹 辯稱遭事主挑逗說了性話 不知是否已犯非禮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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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五男生涉嫌非禮及企圖強姦未成年同校師妹案續審,被告今(8日)出庭自辯,透露他的父親是退休警長,又指與師妹有曖昧關係,但未到成戀人,有談性事,但未有性交,又指案發當天遭師妹手掃胸口,即時心跳加速,至被她掃至皮帶時,更有了生理反應,並衝口而出說了:「你想同我含呀?」但最終二人並沒有發生性行為。惟遭警方拘捕時,他不知說了這句話是否已構成了非禮罪。

現年21歲的男被告,否認3年前企圖強姦低他一級的同校師妹。(資料圖片)

現年21歲的陳姓被告,被控於2016年9月1日,在小西灣某單位企圖強姦和非禮事主X。被告和X在案發時分別為18和14歲,在同一中學分別就讀中五和中四。

指事主把頭挨到其大腿

被告自辯時形容,在案發前和X的關係曖昧。兩人非戀人,但朋友以上。X要求被告公開表白,但他因膽小而未有做到。此外,他們之間曾談論性話題,但未有發生性行為。

被告續指,案發日和另外三名朋友一同到X的住所,而該三名朋友離開後,被告因等待另一名朋友前來,因此留在X的住所。當他坐在沙發時,X把頭挨到被告的大腿上,繼而叫被告跟她進入睡房。

被告稱遭事主手掃胸

兩人躺在床上,X用右手掃被告的胸口,指被告的心跳很快,被告回應指因「啱啱好飽飯」。X的手之後掃被告,掃至皮帶位置,被告坦言當時有生理反應,並衝口而出問:「你想幫同含呀?」X則回應:「唔好啦。」此時,被告收到朋友的電話,該名朋友稍後抵達。兩人在X的住所逗留至下午6時左右,然後離開。被告強調,沒有做出X所指稱的侵犯行為。

不知講句話會否構成非禮

被告指之後收到X的WhatsApp,提出分手,而被告則回覆:「我當時控制唔到。」被告庭上解釋,因向X說:「你想同我含呀?」被告認為該句很露骨,擔心冒犯了X。而警員於同月以非禮罪名拘捕被告,被告向警員表示:「明白,當時佢係自願。」被告庭上解釋,不知道講了「你想同我含呀?」是否構成非禮。

承認父親是退休警長

他在控方盤問時透露其父親是警員,約於1年前退休,而警方拘捕被告時,父親亦在場。惟他不知道控方所指,父親任職警員35年,2016年的職級為警長。

控方又指,X於案發翌日透過WhatsApp,指責被告強迫她口交和乳交,又脫去她的內褲。控方質疑,被告一直知道X的指控,而非被告解釋因說了「你想同我含呀?」

被告稱覺事主性慾強

控方續指,X於案發翌日透過WhatsApp,指責被告強迫她口交和乳交,又想脫去她的內褲。惟被告未有在WhatsApp否認指控,並回應:「我以為你願意」。被告庭上解釋,當時在WhatsApp有回應「唔」,而「唔」是疑問。被告又指,當時X不開心,為避免情況惡化,因此未有反駁。

被告又指,X在WhatsApp講及很多與性有關的說話,因此覺得她性慾很強。

案件編號:HCCC1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