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法官解釋未頒禁令因由 認為處理覆核爭議更迫切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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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惟24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認為此舉是繞過立法會,遂申請司法覆核,並要求法庭暫緩執行法例,讓立法會能審議法案。高等法院法官林雲浩於過去的周日(6日)聽罷陳辭,拒頒臨時禁制令,但下令盡快進行司法覆核的正審。林官今(8日)頒發判詞,指是次爭拗複雜,牽涉議題亦重要,認為法庭應集中盡快去解決問題,而非靠不完整的證據,頒下臨時禁令,故最後拒絕禁制令的申請。

林官在判詞指,申請臨時禁一般都很困難,而是次申請亦一樣。政府於上周五立法,24名申請人於星期六晚上向法庭和政府均呈交上文件。法庭在政府存入證據前,則需在星期日早上決定是否批發臨時禁令。

法官續指,根據庭上聽取的陳詞,可見本案的爭拗複雜,涉及的議題也很重要,現難以決定那一方的說法較強。林官又指,現階段亦難斷定是否有很強的理據去指明這新法無效,故認為目前最迫切要做的,應該先集中處理這司法覆核申請,並盡快解決問題,而不是根據不完整的證據,頒下臨時禁令並把案件再延後處理。

案件編號:HCAL294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