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市建局日後要建資助出售房屋 非執董:構成財政負擔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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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發表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及將賦予市建局新任務,要求提供更多首置項目或其他類別的資助性出售房屋。發展局局長黃偉綸今日(17日)於記者會上提到,期望市建局於提供公營房屋負擔一定角色,又稱工作「非一次性」。
市建局非執行董事潘永祥認為,新工作與市建局既有的市區更新工作無抵觸,是從社會利益出發,認同應提供資助性出售房屋。不過,他認為若這些項目要恆常化,對市建局的財政構成一定負擔,認為政府應從金錢、換地等形式協助該局。

發展局局長黃偉綸會見記者,介紹《施政報告》相關措施。(盧翊銘攝)

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到要求市建局於其重建項目內,積極提供更多首置或其他資助性出售房屋。消息人士指出,政府將適當地提供資源配合,包括注資或提供土地予市建局建私營房屋,以作補償。

黃偉綸:角色將不如房協或房委會大

發展局局長黃偉綸於記者會上稱,期望市建局於提供公營房屋上負擔一定角色,若市建局的重建項目有一定規模,將考慮除提供私樓外,亦包含適當數量的公營房屋。他又指出,市建局提供的公營房屋數量會較以往多,但稱其角色將不會如房協或房委會般大;而發展局、運房局將與市建局共同討論將來的做法,亦會每個項目作審視。

林鄭月娥公布新一份施政報告,明確提出賦予市建局新任務。(余俊亮攝)

非執董:恆常化將構成財政負擔

市建局非執行董事潘永祥稱,從社會利益出發,認同市建局應提供更多資助性出售房屋,以滿足市民的置業需求,而相關的工作與該局的市區更新職能無抵觸,「只係提供咩形式住宅的分別。」不過,由於市建局需要自負盈虧,潘永祥認為若恆常化提供公營房屋,對造成財政上負擔。

他建議政府可從金錢及土地兩方面提供配合,包括以金錢補償盈利差額,又或以政府土地換取市建局項目用地,以加快興建公營房屋。他又指出,政府應與市建局就每個項目作出審視,包括從地點、收購價等因素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