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警長劉澤基微博斥林鄭見勇武派 粉絲︰林鄭不懂從政

撰文:韋景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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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局長劉江華昨(20日)在商台節目上提到,曾與特首林鄭月娥在「深度對話」上會見「勇武」及「抗爭」人士,聆聽他們的意見。在內地走紅的警署警長劉澤基今日(21日)再在其微博帳戶「香港光頭警長」發表政見,公開指摘政府有關做法,反問「這樣還是法治嗎?」、「我日後怎樣執法?」、「真的是誰大誰惡誰正確?!公理何在?!」等。
帖文內引用了有關劉江華出席電台內容的報道,共吸引逾1,500條留言,熱門留言中不乏是批評林鄭,包括「說白了林鄭根本不會從政執法」、「林鄭可以再有深度一點」、「林鄭我真的無法繼續支持她」等。
警方回覆指,十分重視涉及警務人員使用社交媒體的行為,已於2012年發出《個人使用社交媒體的指引》及有關警察通例,清楚告知警隊成員,在個人使用社交媒體方面所應遵守的責任及紀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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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暴徒深度對話,包括勇武…如果是事實,只可以說…不敢想像。這樣還是法治嗎?我日後怎樣執法?真的是誰大誰惡誰正確?!公理何在?!
警署警長劉澤基 2019.10.21

劉江華昨(20日)在商台節目上提及,他與林鄭月娥曾和10多人進行4小時深度對話,與會者包括「勇武」及「抗爭」人士,以從中掌握他們的想法。警署警長劉澤基今日在其微博帳戶上,貼出有關報道截圖,有劉江華的圖片,並用繁簡字夾雜發文指,他稱不敢想像有關見面是事實,反問這還是否法治,質疑日後如何執法等,形容是「誰大誰惡誰正確」,並以「公理何在?!」作結。

內地網民留言「支持警察上訪中央政府」

發文後7小時內共吸引逾一千五百條留言,熱門留言中不乏是批評林鄭,包括「說白了林鄭根本不會從政執法」、「林鄭可以再有深度一點」、「林鄭我真的無法繼續支持她」等。有內地網民指「支持香港警察越級上訪到中央政府」、就憑特首態度要給警察放一個月大假等。

【劉澤基微博發文及網民熱門留言】

卓sir回應得好!既然你們(記者)選擇了與暴徒站在一起,就不要問為什麼會遭殃。
警署警長劉澤基 2019.10.21

傍晚再發文指記者與暴徒一齊 就不要問遭殃原因

另外,西九龍總區指揮官卓孝業今日(21日)在記者會上表示就行動中曾影響他人,警方已經作出歉意,強調「我哋都等緊暴徒同我哋道歉」。劉澤基在微博上發布卓孝業的片段,發文指「卓sir回應得好!」並指出既然記者「選擇了與暴徒站在一起,就不要問為什麼會遭殃。」他舉行指,2005年南韓農民在港反世貿示威時,當年記者只站在警察後方或兩旁拍攝,與今次站在示威者與警方中間不同。

不足半小時,便吸引逾三千個讚及數百條留言,當中有熱門留言指「因為黑記也是暴徒之一」。

光頭警長曾斥司法機構

劉澤基於10月7日在其微博帳戶「香港光頭警長」,曾發文質疑香港司法機構對示威者縱容和輕判,內容包括「香港這些裁判官的出是方法,和鼓勵暴徒去犯法有什麼分別!?縱容、套光環、輕判……司法公正?可笑!」得到大批內地網民跟帖支持,不少人攻擊香港的司法制度。

《公務員守則》規定必須對行政長官完全忠誠

翻查資料,《警察通例》第六章第34條規定,「警務人員應經常避免參與任何足以影響其公正執行職務的活動或任何可能使市民誤會會影響其公正執行職務的活動」,並強調不可以參與警例所界定的政治活動,包括「非為執行職務而公開發表政治言論(包括向傳播媒介發言)。」

根據《公務員守則》第2章第2條,公務員必須保持政治中立,不論本身的政治信念為何,公務員必須對在任的行政長官及政府完全忠誠,並須竭盡所能地履行職務,不得受本身的政治信念支配或影響等。

警方回覆指, 《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保障所有香港居民權利和自由,而警務人員作為香港居民一份子,除受法例規管外,也享有同等權利和自由。發言人又指,警隊十分重視涉及警務人員使用社交媒體的行為(包括使用政府及私人通訊器材),並已於2012年發出《個人使用社交媒體的指引》及有關警察通例,指引清楚告知警隊成員,在個人使用社交媒體方面所應遵守的責任及紀律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