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如心遺產】華懋集團入稟 求龔仁心等4人交還摩星嶺物業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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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懋集團於本年終止已故主席龔如心三名弟妹,包括龔仁心、龔中心及龔因心在華懋的職務。惟他們被終止合約後,未有於本月2日交還華懋讓他們居住和使用的摩星嶺豪宅單位和車位。華懋昨(5日)入稟高等法院,循民事途經要求3人及龔仁心的妻子等4人交還單位和車位,以及向華懋賠償其損失。

被告受聘時可使用該物業

原告為華懋代理有限公司,被告為龔仁心、龔仁心的妻子劉元春、龔中心和龔因心。入稟狀指,原告為摩星嶺華亭閣三個單位和車位的租戶,而4名被告曾是原告的員工。根據合約,被告受聘時可居住和使用涉案的單位和車位。

原告8月終止僱用3被告

本年8月,原告終止僱用被告。原告和被告可另訂協議,讓被告繼續居住和使用涉案的單位和車位。惟被告未有和原告另訂協議,亦未有於本月2日交還單位和車位。原告遂入稟,要求被告交還單位和車位,以及賠償損失,包括自本月3日起,被告仍佔用單位和車位而引致原告的損失。入稟文件透露,涉案單位的市值租金為每月6萬至6萬1千多元。

案件編號:HCA2022、2024、202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