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逾30組交通燈未復修 配件須待明年一月才運抵香港

撰文:侯彩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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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月示威衝突中,不少交通燈遭破壞。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今日(11日)指,至今仍有30多組主要幹道的交通燈組仍未完成復修,政府需從海外訂購相關配件以修復,而最後一批配件於明年一月初才運抵香港。
陳帆又稱,自6月至11月底,約有420輛專營巴士及7輛電車,在公眾活動中遭受破壞,包括被燒毀、車胎被放氣等;至於小巴、的士及非專營巴士,粗略估計則有共逾100輛車輛遭破壞,但陳帆表明政府現時並無計劃設立特別基金,幫助受影響的車主維修或購置新車。

交通燈多次成為示威者破壞目標。(資料圖片)

交通燈配件需由海外訂購  

陳帆出席立法會時指,據運輸署本月6日指,自6月起全港各區共有約730組交通燈受不同程度的破壞,由於本港庫存中沒有足夠配件,至今仍有30多組主要幹道的交通燈組仍未完成復修。政府亦需要從海外訂購相關配件,包括交通燈組中電腦控制的機械,而最後一批配件於明年一月初才可運抵香港。

上月旺角有巴士車身遭塗污。(資料圖片)

約420輛專營巴士、7輛電車遭破壞

陳帆亦指,根據運輸署向公共交通服務營辦商了解,自6月至11月底,約有420輛專營巴士及7輛電車,在公眾活動中遭受破壞,包括被燒毀、被塗污、車身玻璃遭打破,車胎被放氣。至於小巴、的士及非專營巴士,粗略估計則有合共逾100輛車輛遭破壞。

政府無計劃設特別基金資助維修

提出相關質詢的易志明提到,政府是否會考慮設立基金,資助有關車主支付車輛維修開支或購置新車。陳帆指,公共交通服務由相關服務營辦商,按商業原則營運,維修或購置車輛等屬日常營運的範疇,應由服務營辦商或車主自行負責。而政府在現階段沒有計劃設立特別基金,幫助受影響的車主維修或購置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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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有計劃設臨時停車場供公共服務車輛停泊

易志明亦指,大部分的士及小巴在晚上停泊在路旁及公共運輸交匯處等公眾地方,容易成為破壞目標,詢問政府會否考慮增設臨時停車場供公共服務車輛停泊。

陳帆回應指,政府現階段未有計劃增設臨時停車場供公共服務車輛停泊。他解釋,現時全港各區均有短期租約停車場,可供不同車輛停泊;而專營巴士的泊車位主要設置於巴士車廠或巴士總站,而政府亦容許專營巴士和公共小巴在夜間,停泊在指定的公共交通交匯處及公共小巴站。而一般而言,的士並沒有長時間的泊車需求,故運輸署沒有就的士的泊車位作特定規劃,而的士亦可停泊在一般私家車泊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