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盟:上年5月至今年4月 內地爆11宗港資企業勞工維權個案

撰文:侯彩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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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盟今日(13日)公布《內地港資企業和香港上市機構勞權調查報告》,報告指在上年5月到今年4月期間,共搜集到107宗在港上市企業工人集體維權個案,當中大部分涉及建造業國企拖欠工人工資。
職工盟批評港交所指引未能要求企業披露上市公司的勞工待遇,要求港交所將勞工待遇、僱員模式等資料納入「強制披露」範圍。

職工盟今日(13日)公布《內地港資企業和香港上市機構勞權調查報告》。職工盟搜集在上年5月到今年4月期間的149條微博及博客、5個網站和2個新聞媒體有關工人罷工、集體維權事件的報道或評論,共搜集到117宗集體行動事件。

調查發現在117宗集體勞工維權事件中,有11宗於中國內地有關港資企業的集體維權個案,比去年調查下跌約15%。而在該11宗個案中,有4宗個案涉及企業拖欠工人薪金,而涉及企業裁員、倒閉或搬遷但沒有支付工人經濟補償金的個案則有5宗。

職工盟今日公布《內地港資企業和香港上市機構勞權調查報告》。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左)指,要求企業「強制披露」勞工待遇等資料,能保障投資者知情權。職工盟統籌幹事林祖明(中)指,港交所曾於今年5月至8月展開公眾諮詢,惟仍未有報告。(侯彩琳攝)

而在本港上市公司方面,職工盟搜集到107宗上市機構的集體維權個案,當中分別有一宗是港資和台資,其餘均涉在港上市的中國國有企業。當中大多數個案涉建造業企業拖欠工人工資。

職工盟指,中國國企在本港上市籌資,投資者對企業的社會責任有知情權。惟現時港交所的《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未能保障公眾及投資者知情權。職工盟建議將勞工待遇、僱傭模式、供應商不遵守《跨國企業準則》等相關指標,納入指引,並將相關內容的披露要求提升至「強制披露」的層次。

港交所應要求公開勞工待遇

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指,要求企業「強制披露」勞工待遇等資料,能保障投資者知情權,投資者亦會因其社會責任而覺得投資與否,亦可就企業產生的勞資糾紛而進行風險評估。

職工盟統籌幹事林祖明再指,港交所曾於今年5月至8月展開公眾諮詢,並建議將指引中部分原屬「一般披露」的內容,包括薪酬及解僱、工作時數、假期等資料修訂為「不遵守則解釋」,而諮詢報告仍未公布。惟李卓人直言,該建議對提升公司透明度仍不足,即使企業違反規定不作解釋也難以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