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女記者案】警認曾發橡膠子彈 披露警員資料申請下月審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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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籍女記者Veby Indah在港採訪示威新聞時,受警員所發的橡膠子彈所傷,至右眼失明,她多番要求警方交出開槍警員的資料未果,早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警方交出顯示開槍警員身分的文件。高等法院今(3日)就案件展開指示聆訊。警務處代表透露,已辨認到在涉案地點及時段開了一發橡膠子彈的警員,但現階段不能確定是否該發子彈導致原告受傷。法庭最終決定在本年2月17日審理披露申請,法官並透露會即日下裁決。

原告為Veby Mega Indah(左)在港採訪時受傷,右眼永久失明。(李慧娜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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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要求披露開槍警資料

原告為Veby Mega Indah,任職印尼語媒體《Suara》,被告為警務處處長。

入稟狀指,原告要求被告披露於2019年9月29日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天橋通往告士打道的樓梯上,向她開槍致她受傷的警員之資料,亦要求被告交出顯示開槍警員身份的報告、供詞、紀錄等文件。

認案發地點曾開一發橡膠子彈

本案今在高等法院進行指示聆訊。代表警務處的律師稱,雖然他們已辨認到在涉案地點及時段開了一發橡膠子彈的警員,但由於事件仍在調查中,他們現階段不能確定是否該發子彈導致原告受傷,當中涉及因果關係的爭議,而法庭亦不應在此程序處理這項爭議。警務處一方強調,他們準備邀請原告進行會面,以了解她的受傷情況。

法官明言,本案的事項會影響到原告提出私人檢控或追究民事責任,故建議在本年2月17日進行正審,而法官表示他會即日頒下裁決。

官勸雙方積極解決問題

對於警務處提出的因果關係的爭議,原告的律師稱,即使他們修改入稟文件,警務處仍不肯披露相關警員的身份。雙方最終就遞交證據及陳詞訂立相關時間表,本案將於2月17日進行正審。法官最後亦勸雙方應極積地解決本案所涉的問題,以令事件不需要再被帶上法庭處理。

私人檢控需6個月內提出

Veby Mega Indah在庭外表示,律政司欲要求更多時間處理其披露申請,但由於她需要在6個月內提出私人檢控,若她同意給予時間,便會失去有關權利。她很高興法官留意到本案的緊急性,並於2月17日處理她的申請,她亦冀正義可以獲勝。

案件編號:HCMP 224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