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繩運動員批繩總港隊選拔安排不公 聯署去信促港協暨奧委會介入

撰文:陳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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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跳繩界近月爭議持續,「中國香港跳繩總會」(繩總)去年底獲國際跳繩聯盟確認為臨時成員,可主持港隊選拔賽挑選本地運動員出選國際賽事,惟多名運動員日前對選拔賽箇中細節感不公,遂去信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促請介入事件保障香港跳繩運動參選資格,並獲公平對待。
《香港01》已就事件向港協暨奧委會及繩總查詢,尚待回覆。

繩聯早前舉行記招,要求盡快與繩總結盟,以便盡快獲得參賽資格。(資料圖片/陳子生攝)

為令跳繩成為奧運項目,2018年初兩個國際跳繩組織包括「國際跳繩總會」及「世界跳繩體育聯會」合併成國際跳繩聯盟。而根據國際繩盟會章,認可會員所在地,只可以有一個跳繩組織參加國際繩盟,不可存在其他直接競爭會員資格的組織。

故上述兩個轄下的分會分別為「中國香港跳繩總會」(繩總)及「中國香港跳繩體育聯會」(繩聯)須於去年底合併,以便透過舉辦選拔賽,選出合適運動員出戰2020年7月在加拿大舉行的世錦賽。惟兩者一直未就合組聯盟達成協議,至近月繩總獲國際跳繩聯盟確認為臨時成員,可主持港隊選拔賽,挑選運動員出席國際賽事。

繩總獲國際聯盟承認為代表香港的體育總會。(國際聯盟官網截圖)

《香港01》日前接獲本港跳繩運動員致函港協暨奧委會的信件,內容提及繩總於本周三(8日)舉辦「香港跳繩運動員參加IJRU加拿大世錦賽」簡介會,稱當中的賽制、所邀請的裁判及收費均不公平。

就賽制方面,信件提及選拔賽僅以個人或團體全能賽的成績,決定運動員有否資格參與世界賽,斥有違國際跳繩聯盟賽制。同時又指,繩總一向培訓全能運動員,此決定對其他組織以及集中訓練專項的運動員不公,反問「擅長場地速度賽的李慧詩,會參加長途的公路賽或花式單車嗎?」

繩總教練潘卓文(站立者)。(資料圖片/陳子生攝)

裁判方面,信件提及繩總僅聘用日本裁判,未遵從原訂繩總、繩聯及國際跳繩聯盟三方派出33%裁判決定,質疑其裁判資格水平及公正性。至於收費,則提及繩總已獲得康文署資助,但個人賽及團體賽仍須分別索價500及1700港元,批評收費昂貴,令「運動員數量萎縮、變成小圈子」。

故信中表示,於網上共集齊2152名跳繩持分者聯署,促請奧委會能介入事件,以保障香港跳繩運動員前途、獲得公平對待,以令跳繩界得以穩健發展。

繩聯就事件回覆《香港01》查詢時,稱根據國際跳繩聯盟去年發出公函,承諾本港運動員不會在選拔賽出現劣勢情況。惟繩總近日公布的入選準則及賽事章程,與國際繩盟公布的賽制不同,建議同時按照「單項項目」的排名作為入選準則,讓一直以來專攻單項(花式或速度)的運動員能有公平的入選機會。

同時又建議,選拔賽應遵照去年10月5日三方協議邀請外國裁判執法,且根據國際慣例,每組裁判應來自不同的國家以確保公平。故繩聯亦表示,同樣促請港協暨奧委會介入事件看法,讓所有香港運動員能在公平的情況下參賽。繩聯補充,已就香港選拔賽和入選準則一事致函總會,提出建議及表達香港運動員的關注。

《香港01》亦就事件向港協暨奧委會及繩總查詢,尚待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