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漢涉圖姦派對女 辯方指曾舉臀 事主:我無諗住同人性交囉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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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漢在朋友家參與派對後,涉嫌企圖強姦一名在派對單位內留宿的25歲女子案續審,女事主X開始接受辯方律師盤問時,律師指案發時女事主X曾作出如舉起屁股等動作,令被告能脫去她的褲子,又指X甚至貼近被告,讓被告可把陽具進入其下體。X強調當時在昏睡,並謂:「我當晚無諗住要同任何一個人性交囉。」

被告王毅俊否認企圖強姦25歲的女事主X。(朱棨新攝)

被告王毅俊,40歲,餐飲業經理。被控於2018年8月11日,在荔枝角百老匯街36號美孚新邨一單位內,企圖強姦事主X(案發時25歲)。

辯方律師展開盤問,事主X承認她進入涉案房間時,未能站穩,但她否認迷糊。辯方指,她在房間時感到被脫去牛仔短褲和內褲,而被告需在X舉起屁股等協助下,才可脫去其褲子。X指她當時在昏睡,否認感到被脫去短褲和內褲。

辯方指被告當時未準備好

辯方亦指,X在房間內曾貼近被告,可以讓被告把陽具進入其下體。X即回應說:「我當晚無諗住要同任何一個人性交囉。」

辯方又指,被告當時陽具未有勃起,未有進入X的下體。X則回應稱,當時是感到陽具勃起。

案件編號:HCCC14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