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一名紮鐵工人涉詐騙其他工人薪金 周四沙田裁判法院答辯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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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昨日(14日)落案起訴一名工程公司前紮鐵工人,控告他涉嫌欺詐及企圖欺詐其他工人,訛稱他們受聘為非技術紮鐵工人,因而獲取較低薪金,並企圖誘使其中一名工人向他支付其日薪中的1,050元,以及誘使另一名工人向他支付共5,250元。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將於明日(16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辯。

廉政公署昨日(14日)落案起訴一名工程公司前紮鐵工人,控告他涉嫌欺詐及企圖欺詐其他工人,訛稱他們受聘為非技術紮鐵工人,因而獲取較低薪金。(資料圖片)

被告黃嘉俊(38歲),杰記工程有限公司前紮鐵工人,被控共兩項罪名,即一項企圖欺詐,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G條,以及一項欺詐,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杰記工程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杰記工程於案發時獲判授粉嶺皇后山一個建築地盤的紮鐵及地基工程項目。被告約於2017年3月認識了杰記工程一名建築工人,而對方邀請他介紹紮鐵工人到該建築地盤工作。杰記工程支付紮鐵工人日薪2,200元。在扣除強制性公積金供款後,紮鐵工人淨日薪為2,150。被告其後加入杰記工程為紮鐵工人,並向杰記工程介紹兩名工人。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7年3月23日至7月3日期間,向該兩名工人偽稱他們作為非技術紮鐵工人,只可獲取日薪1,100元,並須付還杰記工程支付給他們的部分薪金,而其中一名工人付還的款項會用作購買建築物料。

被告涉嫌意圖欺詐,企圖誘使其中一名工人向他支付其日薪中的1,050元,以及誘使另一名工人向他支付共5,250元,而可能導致或導致被告獲得利益或該兩名工人蒙受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