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七旬清潔工遭磚頭擊斃 兩少年被控謀殺 有人出路攔車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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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13日市民發起「晨曦行動」,當日中午上水北區大會堂外有示威者疑因用磚頭設路障而與他人起衝突,雙方互擲磚頭。期間七旬食環署外判清潔工被磚頭擊中頭部,翌日不治。涉案的16歲及17歲少年今午(22日)被落案起訴謀殺、有意圖而傷人及暴動共3罪,被押解至屯門裁判法院提堂。兩人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水佳麗將案件押後至6月1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辦理轉介高等法院的手續,被告還柙候訊,囚車駛離法院時,有人曾一度攔車及大叫口號,最後囚車仍能成功駛走。

載著兩名被告的囚車駛離屯門法院時,有人走出路中心攔車。(鄭子峰攝)

另被控傷人及暴動罪

首被告為報稱無業的17歲劉姓少年,次被告為報稱學生的16歲陳姓少年,兩人身穿黑色衣物應訊,表現平靜。他們同被控謀殺、有意圖而傷人及暴動共3罪,指兩人去年11月13日在上水北區大會堂外連同他人謀殺羅長青;意圖使男子X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及參與暴動。

控方表示為免引起不必要的騷亂,以字母「X」代稱受傷男子。兩被告今未有申請保釋,代表首被告的大律師指日後將會向高等法院申請。

兩名被告是同學

據了解,死者70歲,受傷男子X年屆61歲,並非警察。X在事件中左眼虹膜撕裂及出血,右膝、右手臂及雙腿擦傷,他在認人手續中認出首被告。兩被告為同學,早前獲警署保釋,警方今午預約拘捕並落案起訴。

囚車駛出法院時有婦人一度攔在車前,其他支持者舉起代表「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的手勢,並高喊「沒有暴徒,只有暴政!」等口號。

案件編號:TMCC53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