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譚得志涉5.24擺街站 被控擾亂秩序等3罪提堂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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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民在過去的周日發起遊行抗議港版國安法,人民力量譚得志在銅鑼灣東角道對出擺街站被捕,他被控舉行或召集未經批准公眾集會、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拒絕遵從或故意忽略遵從警務人員作出的命令共3罪,案件今(2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他暫時毋須答辯,並准以2000元保釋,案件將於8月18日再訊。

被告譚得志(48歲)報稱網台主持,他被控3罪,包括舉行或召集未經批准公眾集會、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以及拒絕遵從或故意忽略遵從警務人員作出的命令。

控罪指,他於本年5月24日在銅鑼灣東角道與記利佐治街交界,舉行或召集一個未經批准公眾集會。他另被指同日同地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及故意忽略督察陸嘉永,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作出的命令,即解散於上述地點的受禁群眾聚集。

案件編號:ESCC95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