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堵截四宗非法進口有害電子廢物案 四公司共被罰12萬 

撰文:李恩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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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公布,早前在香港國際機場及葵涌貨櫃碼頭堵截四宗從英國及德國非法進口有害電子廢物個案,涉案入口商「盈信電訊有限公司」、「金訊電信香港有限公司」、「騰達環球貿易有限公司」和「永生環保回收有限公司」,分別於今日(6月1日)及5月26日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共被判罰款122,000元。

涉廢手提電話顯示屏、平板電腦顯示屏、電池 市值約90萬元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署方一直緊密與香港海關交流情報及協作,加強堵截以不同途徑非法進入香港的各類廢物。去年11月期間,環保署在香港海關協助下,於香港國際機場及葵涌貨櫃碼頭分別截查報稱載有電訊設備及電器設備等的三批空運貨物和一個海運貨櫃。

經查驗後證實載有屬有害電子廢物的廢手提電話顯示屏、廢平板電腦顯示屏、廢電池和廢印刷電路板,市值共約90萬元。環保署已即時將截獲的有害電子廢物退回來源地,並就有關退運通知當地執法機構,及按《廢物處置條例》檢控涉案的四家入口商。

涉案的四家入口商「盈信電訊有限公司」、「金訊電信香港有限公司」、「騰達環球貿易有限公司」和「永生環保回收有限公司」分別於今日(6月1日)及5月2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及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共被判罰款122,000元。

電子廢物含多種重金屬和其他有毒化學物質

環保署發言人強調,廢手提電話顯示屏、廢平板電腦顯示屏、廢電池和廢印刷電路板等有害電子廢物,含多種重金屬和其他有毒化學物質,受現行廢物處置法例規管,不當處置會對環境及公眾健康構成危害。環保署會繼續嚴厲打擊非法進出口有害廢物的活動,將犯案人士繩之於法,避免本港成為非法進出口廢物的集散地。

發言人提醒從事廢料回收的進出口商,切勿非法進口(包括進口香港或經香港轉運)或出口有害廢物。根據《廢物處置條例》,除非事先領有有效許可證,任何人士進口或出口有害廢物即屬違法,初犯者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其後再被定罪,可被判處罰款50萬元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