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16歲男生涉馬頭圍道毀九巴玻璃 與另3被控男提堂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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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反修例運動引發多場示威,再有4名年齡介乎16至33歲的男子因應示威被控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4人分為4案被起訴,並今(1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他們暫時毋須答辯,而案件押後期間獲准500至3000元保釋。

去年反修例運動引發多場示威,再有4名年齡介乎16至33歲的男子因應示威被控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4人分為4案被起訴,並今(1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他們暫時毋須答辯,而案件押後期間獲准500至3000元保釋。

運輸工呂柏樂(19歲)被控在去年10月20日在旺角彌敦道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伸縮棍。

英籍被告康令山(22歲)則被控在同日於深水埗荔枝角道與白楊街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枝150厘米長棒。二人均獲以1000元保釋,同樣不可離港及要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二人的案件分別押後至7月2日及15日再訊。

另外,被告黎文浩(33歲)亦被控於去年8月25日在紅磡警署外管有雷射筆,其案則押後至7月9日再訊,他獲以3000元保釋,同樣也不可離港。

案件編號:KCCC1360-1362、KCS50369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