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四女生藏汽油彈原料 官重申法庭不論政治黃藍 判感化1年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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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四女生去年10月1日前夕在天水圍區貼文宣時,被搜出有汽油彈原料,被控管有適合並擬作法用途工具,她早前認罪,案件今(19日)在屯門法院判刑,裁判官水佳麗稱理解近日社會運動對青少年構成衝擊,強調法庭不討論政治黃藍,每一項決定亦不涉及政治,她亦察覺社會上充滿不尊重別人,以立場先行的風氣,考慮到少女初犯,學業成績理想,判她接受感化1年。

女被告被捕時仍15歲,現已年滿16歲,但案件仍在少年法庭處理。裁判官指被告案發時張貼的文宣,對當事人極不尊重,希望她能夠將心比己,又提醒被告即使只是「貪得意」而管有一個完整的汽油彈,她的人生亦會從此改寫,又指今次是被告最後一次踏足少年法庭,以後她無論干犯何事,都會在成人庭處理,且法庭對這類案件,絕不輕判,又著被告若再參與任何社會運動,須與父母商量。

被告控罪於去年9月30日,在天水圍天華路管有一個內含乙醇的玻璃樽、一樽消毒藥水、一罐白電油、一些白色粉末、一些錫紙及毛巾等物品。被告於當晚約11時許,與其他人在天水圍一帶聚集,警方作搜查時,發現她身上有上列物品。

案件編號:TMCC70001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