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閘男被截掌摑港鐵職員雙頰8巴 稱還柙後已深切反省 囚14天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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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器維修員去年10月在中環港鐵站跳閘後被港鐵職員喝停,其後被指連摑職員雙頰8巴。他否認普通襲擊罪,受審後被裁定罪成。辯方今(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求情稱背景報告正面,被告深刻反省,已還柙14日,是次為單一及個別事件。裁判官香淑嫻指公職人員需受保障,事主雖無受傷,但需判阻嚇性刑罰,最後判囚14天。

被告譚煒林(39歲)被裁定於去年10月14日,在中環港鐵站A出口大堂襲擊男子莫志富。

辯方求情指背景報告正面,感化官指被告已深刻反省及真誠後悔。他再呈上6封包括由顧客兼朋友撰寫的求情信,指被告有責任心、顧及他人感受,工作時不會斤斤計較。辯方稱,被告初犯,被定罪後已還柙14日,明白自由的可貴,是次為單一及個別事件,望法庭判處緩刑。

案件編號:ESCC264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