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交易未成事 張俊勇被指任擔保人 與賣方被追7千萬元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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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港區人大代表張俊勇,再捲入錢債糾紛官司。張被指在一宗交易中任擔保人,確保賣方出售其持有的一間置業公司的股權。惟賣方未能履行協議,買方於上周五(28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賣方和張俊勇,償還買方已支付的7000萬元,以及要求法庭頒令撤銷該協議。

原告為高銀投資有限公司,被告為天正環球有限公司和張俊勇。

原告在入稟狀指,於2019年11月與被告達成臨時買賣協議,原告向首被告購入盛時置業有限公司的股權,次被告則為協議的擔保人。惟原告指,首被告未有履行協議,原告現要求法庭撤銷該協議。

原告又指,次被告作為擔保人,需賠償原告相關的損失。原告要求兩名被告賠償,原告已支付的7000萬元。

案件編號:HCA127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