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涉瞞警互助社借60萬 兼與另一人收外圍投注 案押後續作調查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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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長涉嫌訛稱未有任何貸款,並在3年內向警察儲蓄互助社借取4筆合共60萬元的貸款,因而被廉署控告4項欺詐罪;該名警長另又被指與一名72歲男子涉非法投注賽馬,兩人今(9日)在東區法院提堂。案件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按方申請,把案押後至12月2日再提訊,以待廉署作進一步調查,兩名被告可以現金2千元保釋外出。

首被告為李鴻發(51歲,警長),被控6項罪名,即4項欺詐及2項向收受賭注者投注,指他在2016年6月30日至2019年6月24日期間,詐騙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自稱在銀行或其他財務機構並無貸款,令互助社向他批出四筆約60萬元的貸款;以及在2020年3月11日及18日向第二被告投注本地賽馬賽。次被告為余泉堅(72歲),亦被控兩項收受賭注罪名。

兩名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2月2日,待廉署繼續調查,獲法庭批准。兩名被告准以$2000保釋外出,期間不准騷擾控方證人。

案件編號:ESCC 189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