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巴加至19座修例 涵蓋學校「保姆車」 明年第二季交立法會審議

撰文:陳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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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將就增加小巴座位數目至最多19座提出修例,計劃在明年第二季向立法會提交條例修訂草案。運輸及房屋局強調,並非強制所有公共小巴須一律增加同樣的座位數目,營辦商可按情況自行決定;而加座建議亦將涵蓋學校「保姆車」等的私家小巴。

將有多六條專線小巴線設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2元車費優惠。(資料圖片)

運房局於今年6月建議將公共小巴的座位數目由現時的16座,增至最高19座。政府就加座建議訂下修例時間表,將於2017年第二季提交立法會審議。運房局預計加座後,可顯著改善現時在最繁忙時段綠VAN服務不足的問題,而要乘客等候10分鐘以上的綠VAN和紅VAN路線,亦將分別大幅減少近8成及7成。

過去一直有聲音要求小巴座位增至20座,惟運房局引用研究結果指,雖然增加座位至20個或以上,可繼續減少因無位坐要等下一班車的乘客人數及候車時間,並改善綠VAN營辦商的營運環境,但政府亦需考慮小巴加座位對其他公共交通服務的影響,故將上限定於19座較合適。

政府強調,並非強制所有公共小巴均需一律增加同樣數目的座位,營辦商可因應營運情況及乘客需求,自行決定是否增加、增加的數目及實施的時間;目前在本港用作公共小巴的6.99米長陣車款,技術上已可在符合法例要求下加至19座,營辦商可修改現有座位排列安排以加裝座位。由於在《道路交通條例》中,「小型巴士」涵蓋公共及私家小巴,今次加座的建議亦適用於私家小巴,包括學校的「保姆車」。

政府建議所有新登記綠VAN必須安裝額外一級中門梯級,方便有需要人士及長者上落。(立法會文件圖片)

運房局又指,正與業界跟進,要求所有新登記綠VAN必須安裝額外一級中門梯級、扶手及/或有提示燈的落車鐘等設置,方便有需要人士及長者使用,期望可於小巴加座時一併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