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工冒警騙少年4.8萬後潛逃十年 處理家人靈位回港被捕囚30月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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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工人13年前在天水圍冒認警察,截查一名16歲中學男生,又插贓嫁禍指男生藏毒,並沒收其手機,又虛構事件向男生索掩口費、安家費及談判費等約4.8萬元,男生害怕不斷向同學借錢,終因同學的母親拒借而揭發事件。運輸工被捕後棄保潛逃逾十年,為家人處理靈位事宜回港時被捕。他早前認罪,今(31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暫委法官陳永豪指,被告利用事主入世未深的特質,一再向事主施壓,食髓知味、貪得無厭、卑劣得令人髮指,判囚30個月。

被告梁偉傑(59歲,運輸工人)承認9項欺詐罪及1項盜竊罪,案發於2012年至2013年,涉及詐騙47950元及盜竊一部價值2000元的手機。

被告梁偉傑潛逃逾十年後回港被捕,在區域法院認罪囚30月。(黃浩謙攝)

訛稱黑社會及廉署介入欺騙16歲事主

法官陳永豪判刑指,被告以謊話連篇欺騙年僅16歲的事主,虛構嚴重指控,更訛稱有黑社會和廉政公署介入,可想而知事主收到多大驚嚇。法官批評,被告利用事主入世未深的特質,一再向事主施壓,斥被告食髓知味、貪得無厭、卑劣得令人髮指。

為親人靈位事宜回港

法官指,被告被捕後潛逃10年之久,聲稱其間從事裝修,直至去年才因親人靈位事宜回港,法官只給予25%認罪折扣,並以36至44個月作為起刑點。考慮到被告在內地時已成家立室,有機會已改過自新,酌情減刑3個月,最終判囚30個月。

案件編號:DCCC 72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