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食肆現幻覺 拔剪刺傷16歲少年 被告未康復判醫院令3月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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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漢在超強颱風「蘇拉」襲港到上水麥當勞時,疑出現幻覺,以為一名少年拿了他的衫褲穿,他因而怒罵少年,被罵少年的16歲朋友嘗試調停,反遭無業漢用剪刀狂插頭面多下,左胸更被刺傷至出現氣胸。有精神分裂症的無業漢早前承認1項蓄意傷人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溫紹明今(9日)判刑指,本案嚴重之處是被告使用利器襲擊事主致身體多處受傷,雖然被告已還柙逾19個月,考慮到被告的精神問題未完全康復,重回社會不是最好的安排,判他3個月醫院令接受治療。

被告李飛普(43歲,無業)承認1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指他於2023年9月2日在新界上水新豐路金誠樓地下麥當勞,意圖使陳栢樂(案發時16歲)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

案發當日颱風「蘇拉」襲港並掛起8號風球,上水新豐路麥當勞發生打鬥,一名16歲青年被人用剪刀所傷。(上水人大聯盟/Hui KS)

事主肺部傷勢恐需長時間康復

暫委法官溫紹明判刑指,被告在2016年從內地來港,現時無業,依靠綜援維生,由前妻撫養女兒。溫官指,本案嚴重之處是被告使用利器襲擊事主,令對方身體多處受傷,當中肺部的傷勢恐需長時間才能完全康復。

被告已還柙小欖精神病中心逾19個月

溫官引述精神科報告指,被告目前精神狀況穩定,醫生建議被告住院3個月接受治療,溫官稱原打算以4年作為量刑起點,若被告在獄中行為良好,加上已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還押逾19個月,不日可出獄。溫官認為,被告尚未完全康復,若讓他重回社會並非最好的安排,遂採納報告建議,判被告3個月醫院令。

案件編號:DCCC 722/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