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呃病假54天 疑自稱健身教練無法履行輕便工作 准1萬保釋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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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涉2019年看醫生時訛稱健身教練和無法覆行輕便工作,藉以騙取54日病假,被控1項欺詐罪,案件今(14日)於西九龍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何慧嫻押後案件至7月4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被告准以1萬元保釋外出,期間不得離港、不得接觸控方證人或重返案發地點。
被告譚順維(32歲,警員)被控一項欺詐罪,指他於2019年10月17日,在香港透過欺騙手段,向曾文謙醫生虛稱是一名健身教練,且無法履行輕便工作(light duty),意圖詐騙曾醫生為其發出2019年12月13日至2020年2月4日共54日的病假證明,令譚獲益或導致香港警務處或香港特區政府蒙受損失或有重大損失風險。
案件編號:WKCC 2052/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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